关于盛荣梅等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77号金安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64-515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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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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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盛荣梅(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金星村南岳组 |
341502013012JC00103F9999 |
土地使用权125.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1.79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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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勇(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金星村金圩组 |
341502013012JC00234F9999 |
土地使用权139.2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04.46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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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文忠(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金星村金圩组 |
341502013012JC00235F9999 |
土地使用权61.5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3.32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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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国(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金星村金圩组 |
341502013012JC00308F9999 |
土地使用权76.7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2.95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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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徐尚兵(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金星村金圩组 |
341502013012JC00329F9999 |
土地使用权156.8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95.32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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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吴永清(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金星村东河组 |
341502013012JC00755F9999 |
土地使用权32.0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2.09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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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廖成美(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金星村方墩组 |
341502013012JC00783F9999 |
土地使用权521.7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16.13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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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鲍远刚(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金星村河湾组 |
341502013012JC00178F9999 |
土地使用权250.4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63.83平方米 |
住宅 |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0日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