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贤根等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0 17:01 信息来源: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77号金安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64-515557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汪贤根(户)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翁墩乡翁墩村新河组

341502013004JC00206F9999

土地使用权56.2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6.22平方米

住宅

2

张家华(户)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翁墩乡翁墩村光明组

341502013004JC00314F9999

土地使用权88.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8.4平方米

住宅

3

翁良云(户)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翁墩乡翁墩村立新组

341502013004JC00391F9999

土地使用权371.3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00.09平方米

住宅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9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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