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循贵等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77号金安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64-515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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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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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权循贵(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夏岗村李郢组 |
341502013007JC00524F9999 |
土地使用权73.4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4.59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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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远和(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夏岗村堰套组 |
341502013007JC00166F9999 |
土地使用权180.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23.17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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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桑茂林(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夏岗村增墩组 |
341502013007JC00281F9999 |
土地使用权287.9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48.69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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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赵余江(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夏岗村夏岗组 |
341502013007JC00377F9999 |
土地使用权36.0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6.04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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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张少好(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夏岗村李郢组 |
341502013007JC00421F9999 |
土地使用权132.7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0.67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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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李传保(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夏岗村大墩组 |
341502013007JC00440F9999 |
土地使用权66.3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6.36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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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伟洋(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夏岗村大墩组 |
341502013007JC00441F9999 |
土地使用权231.8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95.42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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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赵德传(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翁墩乡夏岗村双塘组 |
341502013007JC00543F9999 |
土地使用权43.2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0.06平方米 |
住宅 |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0日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