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辉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10-08 16:39 信息来源: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大 中 小】

    因本人许辉保管不善,将位于金安区三十铺安置小区2号楼0110室〔证号:皖(2017)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8003149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许辉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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