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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李为香抵押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2 15:52
信息来源: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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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为香名下位于张店镇洪山大市场
6
号楼
31
室的抵押登记证明(证号:
201306261
号)已遗失,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证实该不动产对应贷款已全部结清,现公告该抵押登记证明无法收回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将依法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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