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先群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2026-11-03 16:43 信息来源: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大 中 小】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鲁先群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夏守军

    不动产坐落:金安区三十铺镇枣园东组团安置小区12号楼1301室、1302室,金铺商贸城39幢105室

    房屋用途:住宅、商住

    房屋建筑面积:259.34m2(住宅)、123.24 m2(商住)(鲁先群继承50%产权,鲁先群原拥有50%产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77号金安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64-5155573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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