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和名下位于东桥镇经贸街的抵押登记证明(证号:00882号)已遗失,现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十铺支行证实该房屋对应贷款已全部结清,现公告该抵押登记证明无法收回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将依法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