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漫谈】我的从警路
去年11月,我刚来张店派出所报到那天,郭明益所长塞给我一本《治安管理处罚法》,语重心长的告诉我,没事多看看,对你准有好处。我摸着那本硬邦邦的书,心里直打鼓:这玩意儿跟砖头似的,能读进去?我一个刚上岗的辅警,连调解吵架都手抖,背这些条条框框有啥用呢?结果四个月下来,这本书对我而言,真的是受益匪浅,现在再瞅它,感觉就像位老朋友——看着严肃,肚子里全是人情味儿。
书上写的和实际干的,真不是一回事儿。
依然记得第一次跟着值班民警出夜班警情,是处理一个醉汉躺在张店街道的马路牙子上耍酒疯。我脑子里立马蹦出书里那句“对醉酒的人可以约束到酒醒”,撸起袖子就要上去按人。值班民警一把拦住我,转头从便利店买了瓶矿泉水,蹲下来跟那大哥唠:“老哥,家里媳妇知道你这样不?醒醒酒,别让老婆孩子担心。”后来醉汉家属来接人,红着眼眶跟我们道谢。我这才明白,书上说的“约束”不是上手就铐,而是先给人留点体面。法律是一根线,但怎么把线织成网,得靠人心当梭子。
菜市场里藏着“法律大学”。
有一天清晨,接到110指令,菜市场两摊主因为抢地盘打了起来,我心里想着,吵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怎么说法律条文?结果俩大哥越吵越凶。旁边卖豆腐的大妈突然插话:“刘老三,你闺女六月高考了吧?在这儿闹进局子,孩子政审咋办?”这话比啥法条都好使,俩人瞬间哑火。后来我在书边上记了一笔:法律管得住行为,管不住人心,但街坊邻居的“人情刀”有时候比法条快。书里写的调解流程是骨架,可填上血肉的,是菜市场的葱姜味儿和大妈们的唾沫星子。
家暴报警那晚,我懂了“警察”俩字多重。
有一天晚上,接近12点了,接到一起家暴警情,进门看见一位大姐缩在墙角,脸上挂彩,她闺女攥着半块糖躲在柜子后面。经过值班民警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给家暴的大哥开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要走的时候,小姑娘突然拽我袖子,把巧克力塞我手里:“警察叔叔,这个给你吃,甜的。”那块巧克力揣在我兜里化了又凝,现在还在我抽屉里放着。郭所长总说“辅警也是警”,以前觉得是场面话,那天突然懂了——咱肩膀上的星星不是装饰,是真能给人撑腰的“盾牌”。
现在这本书早被我画满了圈圈杠杠:菜市场调解心得写在第九条边上,醉汉处理的蜂蜜水偏方记在第三十四条,李大姐家闺女画的“警察头盔”贴在封底。以前觉得法律就是冷冰冰的“不能”“不许”,现在明白了,它更像块老姜——看着糙,嚼着辣,但关键时刻能暖人。入职辅警这四个月,我算是知道了:书上的黑字白纸,得沾上街上的土、夜班的霜、老百姓的眼泪,才能变成真本事。往后日子还长,指不定还有多少鸡飞狗跳的警情等着,但有这本书垫底,心里踏实——毕竟咱现在不是光会背法条的“书呆子”,是能接地气的“法律翻译官”了。(刘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