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墩乡洞阳村入选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发布日期:2023-01-29 10:14信息来源:金安区翁墩乡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决定命名全国1136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金安区翁墩乡洞阳村光荣入选。

近年来,翁墩乡紧抓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契机,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立足地域特色,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提升法治管理水平,以法治促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整合基层法治资源,精准运用法治手段,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让党员成为“上传下联”的纽带,不断构建基层党建新格局。着力发挥基层普法、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扎实办好法律援助民生项目,拓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渠道,向人民群众传递法治温度。

二是打造阵地平台。打造“一村一品”,建成洞阳村法治公园、花寺街道法治文化广场、杨公村法治文化长廊等6个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全乡13个村(街)普遍建成“小、精、近”的法治书屋、法治宣传栏、法治大讲堂、百姓评理说事点等便民普法宣传阵地,构建群众家门口普法网络。依托新媒体平台,探索“新媒体+普法”方式,创新开展普法“大讲堂”、“法治伴成长”暑期公益普法活动,多角度宣传青少年法律法规。

三是实施网格治理。划分基层网格,常态化组织网格员走访谈心,深入群众当中,在与群众谈心说话的过程中倾听群众声音,引导群众说出心里话,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洞阳说事”等基层社会议事解决纠纷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办理;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法律援助”跟踪机制,培养基层“法律明白人”,帮助村民解决常见、简单的矛盾纠纷,切实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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