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街道“救急难”互助社 救急解难暖人心

发布日期:2023-05-26 15:17信息来源:金安区清水河街道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5月23日,河南省新乡市民政局一行到清水河街道刘园社区考察调研了“救急难”互助社工作开展情况。“救急难”互助社救助是对临时救助的有效补充,清水河街道“救急难”互助社工作紧贴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以主动、精准、灵活、高效为原则,努力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街道成立“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包含民政、财政、人社、卫健、教育、住房等部门负责人,建立了长效协调机制。社区在区民政局备案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充分吸纳两委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小区党员、老干部和公益人士作为互助社成员。

二是细化业务流程。以上级文件为根据,结合街道实际细化互助社工作内容、运行制度和办理流程。调查核实发放实现1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环节少、速度快,情况紧急可先行救助,事后补齐相关材料。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三是多渠道筹集资金。“救急难”互助社以不少于3万元标准筹集注册资金,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补助、社区自筹和社会捐赠。通过积极宣传,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截至目前,共筹集社会捐款10.9万元,全街共救助26人次,发放救助金2.4万元。

四是突出主动发现。依托各类媒体加强互助社政策宣传。对现有困难群体分类造册,结合民政等部门推送的监测预警信息,定期走访。发挥网格员、志愿者作用,及时摸排了解辖区居民遭遇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开展救助。对救助后依然存在困难的,后续衔接办理临时救助、低保等救助措施。

五是完善监督管理。互助社及时公示救助情况,接受居民监督,每月将救助情况集中报街道备案。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互助社工作。街道明确专人监督指导,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核查,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冒领救助资金的,立即悉数追回,并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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