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南山新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7 09:43 信息来源:金安区南山新区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金安区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问题的批复》(六编办〔2016〕77号)文件要求,经区编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议通过,设立金安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职责范围含城北乡)、南山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职责范围含望城街道);设立张店镇、东河口镇、毛坦厂镇、施桥镇、双河镇、椿树镇、孙岗镇、东桥镇、木厂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为乡镇(街道),开发区、南山新区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领导职数均配备一正一副。每个分局、所核定事业编制2名。所需人员编制从乡镇及开发区、南山新区事业编制中调剂。同时按照“撤一建一”原则,撤销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和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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