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文明委,省直机关文明委,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委,省国资委文明委,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11月19日
关于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
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美好乡村建设的战略部署,现就推进全省乡风文明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乡风文明的有力提升,促进美好乡村建设任务的全面落实。在全省农村选树一批乡村道德楷模、建设一批乡村学校少年宫、组建一批乡村志愿者队伍、培育一批帮扶共建示范单位、推出一批乡村特色文化载体、评选一批乡村创建先进典型,实现全省农民素质稳步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1.选树一批乡村道德楷模。深入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结合月评安徽好人和中国好人榜推荐评选工作,选树一批农民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好人,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农村道德讲堂建设,让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帮扶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推广道德信贷的成功经验,让有“德”者有“得”,在广大农村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2.建设一批乡村学校少年宫。持续优化农村社会文化环境,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亲情关照和心理关怀,广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普及推广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引导农村未成年人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努力拓展农村未成年人德育阵地,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力争三年内乡村学校少年宫覆盖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所在乡镇。充分发挥“快乐童心”文化志愿服务团的引导和示范作用,组织文艺院团编创优秀儿童剧目到农村展演巡演,为农村中小学校、农家书屋和留守儿童之家选送优秀图书、影视作品,不断丰富农村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3.组建一批乡村志愿者队伍。培育发展乡村学雷锋志愿者队伍,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倡导农村广大志愿者就近就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等重点群体解决生活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到亲帮亲、友帮友、邻帮邻、户帮户。突出“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主题,培育特色典型和优秀项目,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农村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贴近农民生产生活所需,组织有一技之长的志愿者,广泛开展法律、卫生、科教、文化等多方面志愿服务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4.培育一批帮扶共建示范单位。组织城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会团体以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与村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帮助建设公共设施、治理村容村貌、改善文化条件、发展社会服务。全国和全省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以及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要建立健全结对共建长效机制,加大以城带乡、帮扶共建力度,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优势资源向基层倾斜。城乡共建、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全国和全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创建综合考核测评体系,增加帮扶共建示范单位评比权重。
5.推出一批乡村特色文化载体。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红红火火过大年”、“送欢乐下基层”等文化惠民活动。推广农村“文化墙”的成功做法,拓展以文化人的有效载体。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支持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建设,推进民营表演艺术团体、农村业余剧团、个体电影放映队的发展。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现代农业观光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农村风情体验旅游等特色旅游文化产业。满足农村需要、贴近农民实际,创新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农民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6.评选一批乡村创建先进典型。坚持从农民和农村实际出发,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文明村镇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全国和全省文明村镇的榜样作用,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培育形成争先创优新热潮。推进文明集市创建,加强诚信建设,不断提高农村集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继续组织五好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推荐评选,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引导广大农民争当“十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和“好儿女、好婆婆、好夫妻”。推动制定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用群众认可的方式、体现群众的意愿、制定群众共同维护和遵守的村规民约,有效维护公序良俗、公共道德和农村社会秩序,引导农民破除陈规陋习,培育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乡风文明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美好乡村建设战略部署的具体实践。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乡风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针对皖北、皖中、皖南农村差异性大的实际,坚持分类指导、多做调查研究,理清思路、创新举措,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2.加大投入,稳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大乡风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尤其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农村志愿服务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要将乡风文明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和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强有力的工作责任制,强化督查考评。省文明委将乡风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纳入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单列考核分值。
3.注重结合,务求实效。乡风文明建设要从解决具体问题做起,真抓实干、讲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要把乡风文明建设与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美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使文明乡风吹进千家万户,进入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心坎里。
4.深入宣传,典型带动。要切实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强化皖北、皖中、皖南农村文明创建取长补短、互学互促。要善于发现乡风文明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为推进美好乡村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皖文明〔201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