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强化1+6+20政策体系建设,加强部门联动,推动任务落实,现将省有关部门2024年度20个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1日
20个专项工作方案-1
2024年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工作方案
省委组织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进“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强政策支持和机制创新,不断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我省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提供支撑。到2024年底,全省集体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30%。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
1. 继续扶持一批村。利用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扶持1000个村,每村补助50万元。扶持对象优先选择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源、资产、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的村。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合理安排补助资金,自主扶持一批村。2024年全省扶持村总数达1500个左右。
2. 建设一批发展项目。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实际,建设生态田园、精品果园、蔬菜基地、特色茶场、肉牛养殖等产业项目,发展地方“土特产”。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或精深加工,参与发展预制菜产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乡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建设集体经济产业园,对闲置低效物业项目进行改造提升,建设培训基地、民俗展馆、亲子乐园等。有区位优势的地方可以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发展农文旅融合项目。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开展服务经济。2024年,全省新建各类产业发展项目1000个以上。
3. 探索一批经营模式。引导各地创新集体经济运营机制,构建利益共同体。鼓励县乡统筹配置辖区内村集体资产、土地、项目、资金等资源要素,统一建设产业项目,实现集群式发展。支持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村打破行政界限,组建村级联盟,抱团发展乡村产业。因地制宜推广“村党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有条件的村可以探索领办专业合作社、成立强村公司,提高发展效率。
(二)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
1.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强化村党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可提名推荐理事会成员。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收支管理、收益分配等重要事项,需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参照“四议两公开”制度进行决策。
2. 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建立健全组织运行、成员管理、资产经营、民主监督等治理机制。综合运用村级活动场所、信息平台等,及时公开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情况,接受成员和社会监督。
3. 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委托代理,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监管。全面推行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将集体资产、债权债务、项目建设等作为重点审计内容。2024年,全省开展审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达2000个。
(三)强化政策扶持与收益分配
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指导各地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在资金、用地、金融、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以县为单位制定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清单,明确年度发展任务、重点扶持村和扶持项目、主要推进举措等,扎实开展集体经济扶持项目建设。
2. 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探索股权保底分红、劳务分红、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主体、农民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编制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经集体成员(代表)大会审议,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后,报县级有关部门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组织、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负责做好组织建设、衔接资金落实、项目组织实施、日常调度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注重示范引领。将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纳入乡村振兴人才、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等培育培训范围,加强政策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组织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擂台比武、案例推介等活动,选树一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三)强化考核激励。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纳入村级班子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主要指标。建立健全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人员报酬挂钩机制,对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在评选评优、提拔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20个专项工作方案-2
2024年实施乡村文化赋能行动工作方案
省委宣传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要求,加快建设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充分发挥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实施乡村文化赋能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提振农民群众精气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公共文化供给,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升思想引领力、价值塑造力、文化软实力、精神感召力,着力打造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学习强国”安徽学习平台、乡村大喇叭等载体,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传宣讲。深化“强国复兴有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皖若春风”系列思政活动。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用足用好用活安徽红色资源,引导人们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二)做好先进典型选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和种粮大户徐淙祥的重要回信精神,持续开展“践行核心价值、打造好人安徽”主题实践活动,注重在农村广泛选树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组织自下而上开展村、镇、县、市、省“五级好人”推荐评议,开展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等推选活动。持续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宣传,深化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
(三)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送戏进万村”1.5万场以上。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办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中国农民丰收节安徽庆祝活动、中国农民歌会,支持开展“四季村晚”、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和美乡村”篮球赛、广场舞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满足全省农村地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新需求、新期盼。积极推动乡村振兴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一批反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戏曲、小说、影视、歌曲、美术作品。
(四)传承乡村特色文化。深入挖掘淮河文化、长江文化、徽州文化等特色文化底蕴,让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开展传统村落集中保护利用,推动传统村落保护立法。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举办中国非遗传统技艺大展。加强对特色乡土文化的研究,实施徽学研究提升工程,鼓励建设村史馆或农耕文化主题类博物馆。挖掘乡村文化遗产,加强名人居所保护与活化利用,打造乡村文化研学基地和旅游线路,推进村落非遗工坊、非遗基地建设,引导开发乡村文创产品。发挥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重点智库等平台作用,组织省社科理论界开展乡村振兴研究,推出一批研究成果。
(五)丰富“我们的节日”内涵。持续推进中国传统节日振兴,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为重点,组织开展具有鲜明内涵、形式生动活泼、体现时代特色的节日文化活动。通过百姓宣讲、文艺展演、电影放映、体育比赛等形式,讴歌幸福生活,激发奋进力量。举办灯会庙会、寻根祭祖、赛龙舟、包粽子、乞巧对歌、赏月、登高赏菊等民俗活动。以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清洁家园、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祭扫等行动,培育节日文明良好风尚。
(六)加快公共文化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服务效能,打造300个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不断完善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农家书屋融入特色民宿和景区景点,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融合路径。注重利用书屋推广乡村风貌、传统技艺、民间风俗等,探索打造具有特色的农村文化品牌,增强乡村传统文化的吸引力。
(七)强化公共文明引导。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方式,在乡村广泛宣传公共文明行为常识,倡导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他人,引导广大农民摒弃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柴草乱堆放、乱停乱放等行为。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巡礼”主题宣传,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向村庄、集市等末梢延伸,积极构建点多面广、便民利民的“文明实践服务圈”。结合农村实际组建特色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清洁家园、防汛抗旱、铲雪除冰、森林防火、治安巡查等志愿服务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八)持续深化移风易俗。深入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总结推广“新风堂”建设经验,鼓励各地利用村部旧址、养老院、老学校、仓库等现有资源改扩建,以及与农家乐共建等方式建设“新风堂”,为村民办理婚丧事宜提供便利。指导各地修订村规民约,出台婚丧礼俗办事流程和餐饮标准,完善红白理事会管理和运行规范,组织志愿者提供司仪、主持、帮厨等志愿服务,引导村民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将文化赋能乡村振兴行动作为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举措和抓手,确保上下贯通,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深入实施乡村文化赋能行动。
(二)增强工作实效。各地要聚焦重点任务、制定具体举措、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统筹协调,密切工作配合,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交流,保障资金、人才、政策等要素,建立和完善乡村文化赋能行动体制机制,不断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广泛宣传引导。广泛深入宣传中央和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文件的主要精神,积极反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的进展成效,促进政策变成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各地要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进行总结和完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达到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全面铺开的效果。
20个专项工作方案-3
2024年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和省级中心村为主线,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软硬件建设,加快农村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商贸等流通产业,提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流通体系创新示范,积极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切实降低农村流通体系成本,促进城乡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助推加快形成“千村引领、万村升级”乡村建设新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农产品冷链网络
1. 依托农业大县、重点农业乡镇布局建设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等,强化仓储保鲜、分级分拣、初加工、直销等功能。2024年认定省级冷链物流基地5家左右、省级冷链集配中心20个左右,积极争取芜湖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纳入国家建设名单。(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2. 加快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和全省供销系统“612”工程建设,2024年建设县域产地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1—2个。(省供销社负责)
3 .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减损增值能力,2024年新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库容50万立方米。(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4. 建成运营“冰巢”冷链物流数字化平台,推动冷链物流设施线上线下联动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
5. 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争创国家农村物流服务品牌2个左右。(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引入和培育农村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30家以上,打造年网络销售额超1亿元的电商强镇5个、年网络销售额超1亿元的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区(街)5个。(省商务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积极推动城乡客运车辆捎带邮政快递小件包裹,2024年客货邮合作线路覆盖乡镇数量占比达到35%。(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三)完善农村商贸设施
8. 深入实施县级寄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提升引领工程,稳定运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6500个。(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9. 实施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2024年争取15个左右县纳入国家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25%以上县域商业建设“基本型”迈入“增强型”方阵。(省商务厅负责)
10. 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2024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000公里,建制村通双车道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62.5%。(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四)做大做强市场主体
11. 办好第三届长三角绿色食品加工业大会等,持续扩大农业供应链平台影响力。新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00个。(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12. 培育4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10家左右、四星级及以上冷链物流企业5家左右,A级以上物流企业总数接近400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物流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积极申报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争取新入选示范企业2家左右。(省商务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财税金融支撑
14. 持续执行全省高速公路对服务中欧、中亚班列的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五折优惠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货车安徽交通卡通行费85折优惠政策、ETC用户通行费无差别95折政策、船舶过闸费降低10%政策。(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交控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严格落实农村建设保鲜仓储设施实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电力公司、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充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提供的资金,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交通物流领域信贷投放。建立数据监测和信息共享机制,按月监测金融机构交通物流领域信贷投放情况。(人行安徽省分行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安徽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省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产业推进组,推动协调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千村引领、万村升级”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重大问题。
(二)夯实项目支撑。建立部门协调项目、帮扶企业的联系协调机制,强化要素和服务保障。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库中,选择一批农村流通领域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抓紧上马,能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竣工投产。
(三)强化政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县域流通项目申报年度服务业、粮食仓储、冷链物流等中央预算内资金,积极利用服务业、农产品供应链、粮食仓储、商贸流通等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县域相关项目。鼓励农村地区申报流通领域有关试点示范,积极宣传推广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典型案例。
(四)做好督促帮扶。加强与县域相关部门的对口衔接,
加大政策宣传推介和解释沟通。指导做好县域流通体系布局规划,科学谋划建设一批流通设施项目。做好农村流通企业纾困帮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20个专项工作方案-4
2024年乡村义务教育巩固工作方案
省教育厅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要求,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为主题,持续优化乡村教育资源布局,不断提高乡村义务教育质量,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和农业强省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遵循规律,精准施策。立足省情、农情和教情,深化对乡村教育、乡村振兴的规律性认识,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切实增强政策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巩固提升,全面推进。以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抓手,把教育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办好人民满意的乡村教育,发挥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持作用,服务乡村振兴。
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按照省市统筹实施、县级为主管理责任,发挥各方力量,结合各地实际,科学谋划和推动乡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作,进一步提高乡村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三)工作目标
持续改善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着力推进乡村教育资源在更高水平上优化配置,城乡、校际差距不断缩小,巩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压实属地政府控辍保学工作主体责任,压实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责任。紧紧抓住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坚持控辍保学与招生入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每学期开学后开展返校排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推动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实行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动态销号管理,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提高资助对象认定精准度,确保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应助尽助。规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应享尽享,持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持续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因地制宜加强乡村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持续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加快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加强高质量和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养补充。继续实施优师计划,加强高质量中小学教师培养补充;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培训农村地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精心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进一步完善项目设置,更加突出实施重点和农村骨干教师发展需求,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引领性培训,持续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培养高端引领人才,为乡村振兴和农村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师资支撑。(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抓得实、落得下。
(二)强化监督检查。将乡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督促指导各地按照既定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及时宣传展示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吸引各类资源向乡村聚集,扎实推动乡村建设创新发展,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汇聚力量。
20个专项工作方案-5
2024年农村养老服务提升工作方案
省民政厅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为导向,推进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居家养老环境进一步改善,老年助餐服务进一步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广大农村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逐步得到满足,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点建设。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等村级养老服务点建设,新增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750个以上,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探访、文体娱乐等服务。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试点。
(二)提升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管理运营水平。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要求,加强机构安全管理、资金管理、运营管理,提升机构服务质量。评定为一级至二级服务等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和二级至三级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机构比例进一步提高。
(三)开展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落实《安徽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普遍巡访和重点巡访相结合,通过电话问候、上门巡访等多种形式,结合老年人本人意愿对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帮助对接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等服务资源,着力解决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帮助化解安全风险。
(四)推进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改造对象范围,丰富改造项目内容,加强分类指导,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需要确定改造项目,规范改造流程,严格落实“一户一案一档”要求,提高工作实效,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
(五)优化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依托村级养老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村部食堂等设施,增加助餐功能。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开展助餐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社会工作站、老年协会等力量,组建志愿服务队伍,为失能、高龄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主动作为,强化责任,确保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把农村养老服务提升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进行投入倾斜,保证必要的经费。要建立完善财政投入、整合资源、政策扶持、社会力量支持的建设投入机制,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支持基层政府在镇村层面加强资金统筹,将农村集体经济有关资源和收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养老服务提升中出现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20个专项工作方案-6
2024年省财政支持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省财政厅
一、总体要求
2023-2027年,围绕每年建设800个左右省级中心村、到2027年总数达到1万个以上省级中心村目标,省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左右,引导市县结合实际同步加大投入;围绕每年建设200个左右精品示范村、到2027年总数达到1000个以上的目标,省财政对列入创建的精品示范村,在下达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限额内安排20亿元左右支持市县谋划一批公益性基础设施,鼓励和引导市县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和美乡村建设,形成投入合力。
二、工作任务
(一)支持精品示范村建设。
1. 支持规模。对列入创建的精品示范村,按照平均每村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具体每村支持额度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公益性项目建设任务、投资规模等综合确定。
2. 资金使用方向。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支持县级政府谋划实施的没有收益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3. 一般债下达流程。依据报经省“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作推进小组审定后的年度精品示范村名单和支持规模,省财政及时将一般债额度下达有关县(区)。
4. 依规使用资金。县(区)财政部门收到一般债资金,应及时启动资金使用程序,将预算指标通知到项目主管部门,落实到具体项目,依规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县级财政应按规定做好一般债偿还计划。
(二)支持省级中心村建设。
1. 支持规模。省财政按照皖北地区、脱贫地区、行蓄洪区150万元/村,其他地区100万元/村的标准,对县(区)建设省级中心村给予补助。
2. 资金使用方向。省级中心村建设资金重点用于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改厕治污、供水保障、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长效管护机制等方面。严禁用于修建楼堂馆所、发放人员工资等经常性支出。
3. 资金下达流程。按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和申报流程,依据省农业农村厅评审、报经省政府同意后的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名单及补助标准,省财政厅将资金下达县(区)财政局。
4. 依规使用资金。县(区)财政部门收到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文件后,将预算指标通知到项目主管部门,落实到具体项目,依规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加强资金统筹使用。
1. 省级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分配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农村水利、农村电力、农村文化、旅游发展、农村电商、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重点任务的相关项目资金时,加大向精品示范村和省级中心村建设倾斜,并明确倾斜标准和数额。
2. 市、县(区)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聚焦精品示范村和省级中心村建设,加强项目统筹布局,充分用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等重点涉农资金,以及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入等,强化投入整体协同性。
3.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以村企共建、捐资助建等多种方式投入和美乡村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加快构建多元化投入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号工程”、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基础工程”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摆在突出位置,千方百计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真金白银投入。
(二)依规使用资金。各地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发放人员工资等支出。
(三)加强绩效管理。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资金绩效目标科学设置、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绩效结果评价等工作,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建设周期内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整改不力,视情收回省级资金、调减县(区)下一年度申报资金或新增一般债额度。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审核等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或项目)分配资金或者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标准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20个专项工作方案-7
2024年实施乡村人才促进行动工作方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健全完善乡村人才振兴政策举措,不断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评选1万名左右,依托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和技师学院培养涉农专业学生1万名左右,组织科技人才下乡2万人次左右,引导离乡出省人才回皖就业创业10万人次左右,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高质高效的农业强省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加快建设“千亿斤江淮粮仓”
1. 家庭农场发展到33万个,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1.6万个左右,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达3.9万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935个。
2. 继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近4万人。开展“头雁”项目培训,遴选500名左右干得好、有潜力、能带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专业化培育。
3. 重点面向高素质技术人员、家庭牧场经营者、合作社带头人等开展养殖、繁改、防疫、屠宰加工等培训,充实畜牧兽医基层专业人才,促进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
(二)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4. 组织评选10000名左右乡村振兴人才。出台实施“乡村能人”项目实施意见,选拔培养800名以上“乡村能人”。实施乡村工匠“千师万匠”培育工程,新认定400名左右乡村工匠名师。
5. 全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以上,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4版)》,优先纳入乡村振兴领域职业(工种)。启动省级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培育工作,聚焦乡村振兴、康养旅游、“新徽菜·名徽厨”等领域遴选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培育基地30个左右。探索具有农业农村特点、契合乡村振兴需要的技能人才评价内容和方式,制定乡村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引。
6. 组织开展农村电商技能培训,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推动“小农户”对接“大市场”。推荐评选一批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开展乡村旅游、民宿等从业人员培训,全省共培养1000名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人才。
7. 实施返乡人员创业工程,建设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对在乡村创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加大返乡入乡退役军人创业帮扶。实施“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
(三)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8. 深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结合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推进县乡村三级医院“编共体”建设。探索开展“乡编村用”工作,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和美乡村和基层治理工作。
9. 实施“国培计划”“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和“特岗计划”,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村医比例提高到40%。
10. 采用选派挂职、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规划师下乡,县、乡镇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招聘规划专业人员,争取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规划专业管理人员。
11. 支持各县(市、区)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和省重点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简化程序引进县域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计划招募1000余人。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
12.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深化“百个专家团队下基层”活动成效,挖掘一批乐于帮扶基层的专家典型。继续组织实施皖北产业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将团队支持范围向乡村一线拓展。
(四)培养乡村治理人才,强化乡村治理水平
13. 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每村培育不少于2名。深化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培育打造第二批省级乡村干部实训基地。做好第九批选派干部轮换工作,确保推进乡村振兴的基层一线力量充足。
14. 加快建设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大力培育社会工作服务类社会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鼓励农村各领域社会服务人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持续实施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
15. 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合作机制,村(居)法律顾问和村(居)“两委”委员身份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覆盖到所有乡镇,“村(居)法律顾问”对辖区内所有“法律明白人”全年开展不少于一次法治培训。
(五)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促进农业科技创新
16. 建好用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等平台,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服务,推动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示范推广、技术培训“四大体系”融合贯通,促进农业科研与生产的紧密结合。
17. 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对示范基地择优进行奖补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特派员在乡村创新创业。以乡镇为服务单元组建科技特派团,发挥“抱团效应”。优化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平台功能,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行政村实效。
18. 继续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稳定人员队伍,持续提升基层农技人员能力素质。不断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鼓励发展各类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创新市场化农技推广模式,打通科技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19. 加强涉农专业人才培养。加大对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的支持力度。优化涉农学科专业,支持高校设置农业与装备、生态农业技术、休闲农业等相关学科专业。推广科技小院模式。
三、保障措施
20. 强化部门协同,凝聚各方力量。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三农”意识,充分发挥乡村人才振兴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密切会商研究、联动协作、信息共享,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乡村人才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
21. 创新服务方式,促进精准对接。牢牢抓住人才“第一资源”,依托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等,首批试点建设59家乡镇人才驿站,推动人才政策和服务精准对接。鼓励各县(市、区)先试先行,探索建设县乡联动的人才服务平台,为乡村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2. 坚持引育并重,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加大政策扶持,用好各类评优评先和激励表扬,积极宣传乡村人才振兴的典型经验做法,用鲜活的事例激励人、拼搏的精神鼓舞人,激励更多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0个专项工作方案-8
2024年村庄规划工作方案
省自然资源厅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中央农办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精髓要义和理念方法,统筹发展与安全、开发与保护,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实际出发,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提升村庄规划编制质量,为推动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绘就“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和美画卷提供空间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县域统筹优化乡村布局。各地要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优化细化县域镇村体系布局,明确重点发展村庄,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紧凑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优化县域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空间布局,形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县域整体优势。
(二)分类编制村庄规划。重点发展村庄可单独编制村庄规划,或多个村庄合并编制,或与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联合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及边界处已明确城镇化任务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不需要编制的村庄,可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通则式管理规定,作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
(三)提升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各市、县(市、区)要坚持以实用导向,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凝聚部门合力、注重示范带动、强化工作指导等方式,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防止出现规划脱离实际、实用性不强等问题,更好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三区三线”划定、县及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前,已编制村庄规划的,要做好和“三区三线”、上位规划、村庄分类、村庄布局规划等成果的衔接,防止出现规划成果打架问题。
(四)深化精品示范村规划。深化精品示范村村庄规划村庄设计、风貌管控、重点区域规划、产业空间布局等内容,提升编制实施水平,科学引导和美乡村建设,助力我省“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实施。
(五)严格规划实施管理。村庄规划成果经依法批准后,要按照数据汇交要求,逐级汇交至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精品村等村庄各类建设开发活动,应当符合村庄规划要求,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要求,严格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市、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村庄规划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发挥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作用,定期听取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矛盾和问题,保障规划工作经费及人员力量。
(二)强化部门协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形成村庄规划工作合力。
(三)推进规划师下乡。引导规划师到精品示范村等村庄驻村服务,以沉浸式、伴随式、全过程持续跟进与指导规划编制实施管理,不断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20个专项工作方案-9
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
工作方案
省生态环境厅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2024年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完成700个行政村污水和1600个左右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工作成效“回头看”。对设计规模20吨/天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建立问题清单,分析原因,分类实施整改,着力解决设施闲置、空转及管网不配套、运行不正常、出水水质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对已经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核查,了解水体水质、巡查管护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对返黑返臭严重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二)科学选择技术模式。编制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手册,指导各地以资源化利用和生态化处理为导向,优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和工艺设备,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审慎建设集中式或相对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有必要建设的,要经过充分论证,同步配套建设收水管网,设施正常运行后,管网覆盖率达到常住户数的75%以上,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出具运维承诺。坚持宜农则农、宜渔则渔,支持各地以承包经营等形式合理利用农村闲置水体,根据水体状况,因地制宜栽植水生经济作物,放养鱼、虾、蚌、螺等,实现以用促治,推动农村水体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
(三)统筹推进污染治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统筹农村厕所革命和生活污水治理,加强粪污收集、利用体系建设,推广有利于资源化利用的改厕技术,对粪污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系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强化源头污染防控,统筹开展农村垃圾污水、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种植等污染治理,将治理对象、目标、时序协同一致,确保治理成效。
(四)开展试点示范。探索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行动方案,明确各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美丽宜居村庄等美丽细胞建设,分类分阶段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动宿州、亳州、六安等市实施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推动怀宁等县(市、区)实施省级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加大检查和督导力度,规范资金使用,巩固治理成效。组织符合条件的市积极申报新一轮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会同省财政厅开展2024年度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遴选有基础、有条件的县(市、区)作为2024年度省级试点单位。探索农村黑臭水体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试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调度指导、市督促落实、县统一组织、乡镇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推动省直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政策制定、工作推动、试点示范、考核评估等方面加强会商沟通和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主体责任,定期调度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对进展较慢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约谈警示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运维管护。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抽检和巡查力度,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出水水质常规监测。督促落实《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强化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加强日常管护,结合农村公益性岗位,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定期巡查;推动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将河道类型的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对完成治理的2000平方米及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水质监测,其他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每年第三季度监测一次。
(三)加强调度考核。加大日常调度督导力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对治理进展缓慢、水体返黑返臭的予以提醒、警示。制定可量化、易操作的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评估、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乡村战略实绩考核等内容。按照规定对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的地方、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将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强力推动整治。
(四)强化资金保障。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多元投入机制,增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保障能力。深入研究国家部委的政策要求,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加强省级资金统筹,有效整合涉农资金,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及改厕等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聚集效应,提高资金利用率。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对接,促进地方政府与政策性银行合作,搭建融资平台,用好政策性优惠贷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境治理,采用“肥瘦搭配、以丰补歉”等方式,提升项目整体收益水平。
20个专项工作方案-10
2024年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方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一、总体要求
全面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努力实现活态传承合理利用,把传统村落打造成徽风皖韵的展示窗口乡村振兴的特色样板,文化传承的示范标杆2024年,持续推进传统建筑普查认定挂牌建档;开展省级第五批传统村落认定;力争完成传统建筑修缮1000栋左右;加快推进省级传统村落立法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按序完成传统建筑认定及挂牌。根据“千村万幢”实施方案中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体系建设年度目标任务,2024年全省计划完成2150栋以上传统建筑认定建档等工作。
(二)开展传统建筑保护修缮。以县为主体推进传统建筑保护修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5个左右传统建筑修缮县域项目,结合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和传统村落示范建设,全年计划完成1000栋左右传统建筑修缮加固,其中重点支持名人故居民宅祠堂。
(三)开展传统村落示范。建设发挥好省级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创建示范创建内容主要包括传统风貌整治传统建筑改造利用历史环境恢复整体环境提升等,计划培育5-7个以用促保多元探索的保护利用示范案例。
(四)积极创建集中连片示范。2024年争取两个县入选2024年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名单,获取中央资151161金8000万元支持具有地域特点享有区域品牌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示范县(市区)达到5个以上。
(五)完成省域专项规划编制和省级立法工作。完成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专项规划,明确总体目标保护体系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指引完成省级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起草工作,按程序提请省政府审议和省人大初审。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承担起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专人具体管理和实施项目,做好保护利用工作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服务。
(二)加大多元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动员村民自筹部分资金,投入本村保护发展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和美乡村精品村建设叠加推进同步实施。
(三)完善金融服务。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对传统村落基础
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提供传统村落保护专项信贷产品鼓励各地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发适合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乡村产业发展的信贷产品,为乡村经营公司提供资金支持鼓励银政保担联合,研发有利于利用乡村资源优势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产品。
20个专项工作方案-11
2024年“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省交通运输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服务“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实施,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62号)要求,扎实推动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打造“三地一区”、建设“七个强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3000公里以上,力争建制村通双车道及以上公路比例达62.5%,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万公里,养护工程1万公里,完成危桥改造200座,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比例达到80%,农村公路发展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建好农村公路,提高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完备度
1. 有序实施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含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及联网路建设。通双车道受限路段要根据地形、地貌、视距等因素灵活设置错车道。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
2.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实施农村公路“白改黑”工程、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慢车道、照明等设施。推进农村公路与地理环境、人文历史、古村落保护等有机结合,打造交旅融合品牌,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特色的皖美农村路。
(二)管好农村公路,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
3. 强化农村公路综合治理能力。出台《安徽省农村公路路长制考核办法》,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治理超限超载路警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加大路域环境治理力度。加强农村公路市场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
4. 提升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公路设施数字化转型,积极开展农村公路“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构建涵盖技术状况检测评定、目标设定、需求分析和养护计划编制的科学决策体系,推广自动化检测、路面病害自动识别、科学决策等多场景开发应用。
(三)养好农村公路,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
5. 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积极开展预防性养护,高质量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农村公路优良中路率(MQI)不低于90%。全面开展农村公路差次路段普查摸底,分批分期纳入“千万工程”优先解决,动态消灭差等路,提升次等路。
6. 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扎实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提升农村交通安全应急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加快促进农村公路融合发展
7. 有序推进城市公交向农村延伸,实施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交比例达到70%。推动各地开放乡镇城乡公交停车场站的充电设施为社会提供服务,力争40%以上乡镇城乡公交停车场站充电设施对外开放。
8. 大力推广“农村公路+”发展模式,推动农村公路与物流、电商、旅游、文化等要素融合发展。支持各地新建20个具备客货邮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推动客货邮合作线路覆盖35%以上的乡镇。
(五)示范好农村公路,持续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9. 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争取更多市、县进入国家级示范行列,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不少于8个。省、市分别开展“十大最美农村路”评比。
10. 做好国家级农村物流服务品牌跟踪监测;完成天长等3个国家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验收,开展第四批省级示范县创建。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工作首次作出重要指示十周年,各地要积极开展学习贯彻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具体任务及措施。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优质高效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统筹实施,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
(三)强化管理考核。各级地方政府要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点考核目标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及资金落实等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总结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和典型事迹,积极通过主流媒体等进行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个专项工作方案-12
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省农业农村厅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2024年,全省改造提升农村卫生厕所27万户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3%。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学习转化,推进“千万工程”经验落地生根。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立健全“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推进机制,持之以恒探索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切口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科学路径,总结一批典型经验做法。结合“千万工程”季度现场会,调度部署重点工作,梳理分析“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及时推动解决堵点难点。多形式组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业务培训等,促进互学互鉴。对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负面清单,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穷折腾”“搞花架子”。
(二)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健全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严格遵循优先入室、确保进院原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完成年度27万户改厕任务。强化标准宣贯,发挥农村改厕标准化技术教学点作用,确保新建卫生厕所标准过关、质量过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行农户自主购买质量性能较好的坐便设施、政府适当补贴的模式,逐步淘汰质量性能差的简易蹲便设施。加强对新改造厕所验收把关,严格执行首厕验收和系统验收制。持续推进改厕“提质年”行动,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健全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发布一批农村改厕典型模式,创建一批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
(三)坚持梯次推进,有序有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7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以上,各市新增治理率超过5%。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业务培训,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排查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问题;探索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试点。印发实施《安徽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账,系统施治。2024年消除1200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推进国家及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积极申报新一轮国家试点,开展2024年省级试点,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
(四)坚持规范管理,持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农户集中投放、服务企业收运、市县统一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到2024年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升至83%。编印《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2024版)》,加强行业技术指导。鼓励经济基础较好、群众接受程度高的地方探索推行简便易行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办法。扩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推进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积极开展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五)坚持规划引领,扎实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分类编制村庄规划。严格依据规划实施乡村规划许可管理,推进规划落地。推进规划师下乡,不断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制定乡村风貌保护和提升导则。针对既有风貌和新建风貌,分区分类提出风貌指引和管控要求。开展村庄公共空间整理,依法依规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规范门墙亭廊栏建设与管理。建设8000个左右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和800个以上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打造200个左右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及联网路建设,2024年新改建农村公路3000公里。大力实施绿美村庄行动,在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优先采用乡土树种草种开展村庄“四旁”绿化。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传统建筑保护,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六)坚持常态长效,持续推进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围绕“清洁乡村、净美家园”主题,持续推进以“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压茬开展四季战役,经常性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引导农户做到“四净两规范”“四勤两参与”,推动实现常态长效、成风化人。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动员群众开展清脏治乱大扫除。推进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有条件的地区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农村地区创建居住环境安全整洁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结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死角盲区清理等,充分利用乡土材料实施村庄微改造、小改进、精提升。
(七)坚持农民参与,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生动力。鼓励引导党员带头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行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开展“美丽中国·青春行动”,引领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组织动员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村容村貌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打响具有徽风皖韵特色的“美丽庭院”创建品牌。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模式,积极引导农民参与评比和监督。建立“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等制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保障。持续争取中央投资,推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等项目。省级财政继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改厕、和美乡村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推进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申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二)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用地保障。继续做好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确需占用农用地的,指导各地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保障,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规范有序推进增减挂钩工作,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
(三)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人才保障。深入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强化环境、园艺、园林等领域人才培养,鼓励专家教授、青年师生等深入乡村开展服务。指导全省技工院校加强专业建设,大力培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乡村建设技能人才。
(四)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保障。常态化开展督促指导,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反馈整改机制。继续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推动纳入省政府督查激励事项。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在分配中央和省级相关财政资金、安排中央预算投资计划时给予一定激励支持。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地方立法。
20个专项工作方案-13
2024年农村饮用水保障工作方案
省水利厅
为深入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实施,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相关配套文件及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组发〔2023〕8号)要求,对照本单位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推进县域农村供水统一管理,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为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供水支撑。
(二)工作目标。持续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新增405.29万人地下水水源替换。加快实施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提升378.51万人供水保障水平。解决全省2600个村庄不能24小时供水问题。推进县域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体制机制。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2024年建设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45处,其中千吨万人供水工程23处、管网延伸和改造提升工程22处,完成濉溪县、涡阳县、利辛县、谯城区、灵璧县、埇桥区等6个县(区)405.29万人地下水水源替换,濉溪县、利辛县、灵璧县实现全域地下水水源替换目标。强化工作调度和现场督导,2024年5月底前完成新开工项目初步设计审批、7月底前开工、12月底前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
(二)加快实施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分区分类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江淮丘陵区、沿江圩区,加大兼并整合现有小水厂力度,全面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和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大别山区及皖南山区,依托稳定水源最大限度地扩大规模化供水范围、减少分散供水,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加强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少数无法集中供水的偏远山区实施分散供水。年度建设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1878处,其中管网延伸工程96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130处、千人供水工程75处、百人供水工程696处、分散供水工程881处,提升378.51万人供水保障水平。2024年5月底前完成新开工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审批、7月底前开工、12月底前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
(三)稳步推进农村24小时供水。围绕解决全省2600个村庄不能24小时供水问题目标任务,组织编制专项提升实施方案,将2600个村庄分解落实到具体供水工程,建立项目台账,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因地制宜采取新建工程、联网并网及改造提升等工程措施,强化供水工程管理,推动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实现24小时稳定供水。
(四)推进县域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出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县域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路线图、施工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2024年完成21个县(市、区)城乡供水统一管理、12个县(市、区)农村供水统一管理。
(五)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行业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相关要求,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分批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质量飞检,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积极推行“四不两直”等方式对供水管材、主要设备及工程施工关键部位实体质量开展检验、检测,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负总责,市、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市、县(市、区)各级政府负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水利、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多渠道落实资金投入。依法依规统筹利用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采取金融信贷、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加快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和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推进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民生工程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范围。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定期调度通报,强化“四不两直”暗访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措施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20个专项工作方案-14
2024年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工作方案
省文化和旅游厅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全省乡村特色资源优势,把乡村旅游规模做大、产品做精、环境做美、品牌做响、产业做强、效益做优。到今年底,在全省范围内打造40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00个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集合省、市、县(区)各级资金、项目和政策力量,打造乡村旅游“升级版”,走出乡村旅游“新路径”,努力打造长三角最受欢迎后花园和旅游目的地。力争全省乡村旅游年接待4.5亿人次、总收入达30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资源普查
充分做好全省乡村旅游资源普查,全面摸清古村、古建、古树、农事、民俗等可利用资源,科学统筹规划设计,强化“双招双引”和宣传推介,加快乡村旅游景点和项目建设。
(二)深入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
坚持“一村一品”“一村一韵”,打造100个“精品主题村”、100个“特色美食村”、100条“旅游风景道”、100个“后备箱工程基地”,推出一批“画家村”“摄影村”“康养村”“非遗村”等特色主题村和乡村旅游集聚区,全面完成乡村旅游“421”行动各项任务。省市联合推出一批群众喜爱的“徽字号”精品线路。
(三)举办全省乡村旅游推进会
总结我省乡村旅游工作的成绩、经验和问题,布置开展下一阶段的全省乡村旅游工作。从首批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中遴选40个左右的省级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示范村,推动示范村旅游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安徽省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
(四)打造金牌银牌民宿
统筹全省民宿资源,推出一批具有安徽特色的等级旅游民宿、文化主题(非遗)民宿、乡村宿集。持续推动民宿业特色化、集群化、品质化发展,优化乡村民宿布局,制定“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标准,培育一批“徽字号”金牌、银牌民宿,培育精品民宿1000家以上。举办全省民宿大会、乡村民宿创意设计大赛等活动,全面推动乡村民宿设计建设升级。
(五)遴选推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
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推荐工作,加强对旅游重点村镇的指导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申报单位。推荐报送世界最佳旅游乡村申报单位。
(六)开发一批“徽字号”旅游商品
发挥各地特色优势,设计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徽字号”文创产品,鼓励乡村旅游经营者生产、销售具有本地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特色的乡村旅游创意商品、农特产品、手工艺品,提升乡村旅游商品的实用性、便携性。持续开展“安徽有礼”旅游文创商品大赛。培育一批“后备箱”基地、乡村旅游商品旗舰店、代售点,促进特色农产品就地销售就地增值,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七)举办系列推进农文旅融合活动
推动演艺演出、节庆活动等业态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徽字号”节庆赛事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支持非遗项目、传承人走进乡村旅游重点村,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省市联动举办“我们的节日”“游购乡村”“送戏进万村”“文化进万家”“四季村晚”“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等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乡村旅游氛围。
(八)推动完善旅游服务设施
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村加强乡村旅游道路交通、停车场、供水供电、汽车充电桩、信息网络、标识标牌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食宿配套设施。鼓励在乡村旅游风景道沿线建设服务点、特色驿站、观景平台、汽车营地等配套服务设施。提升乡村旅游厕所的服务功能。突出地方文化特色,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
(九)持续实施“微创意、微改造”提升
聚焦村落、田园、道路、建筑、植物、设施、夜景以及整体风貌等八大重点,注重保持乡村建筑风貌和地域文化特色,保护农业生产过程、农家生活、民俗文化、古镇古建等乡村原始风貌,推进景观提升和环境优化,实施“微创意、微改造”提升行动,打造一批“席地而坐”乡村旅游景区景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乡村旅游发展合力
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形成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召开乡村旅游现场推进会、安徽民宿大会等,形成竞相发展、比学赶超的态势。
(二)加强金融支持,保障乡村旅游发展资金
鼓励各地统筹利用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涉农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加大对乡村旅游相关项目和设施的支持力度。强化乡村旅游信贷资金支持,实行常态化银企银村对接机制,落实好担保、贴息、以奖代补、债券、保险等支持乡村旅游的具体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乡村旅游企业和项目的金融信贷支持,降低乡村旅游企业融资成本。鼓励保险机构研发创新乡村旅游保险产品,为乡村景区、餐饮行业、旅行社、消费者等提供一揽子保险计划,有效分担乡村旅游经营风险。
(三)加强智力支持,壮大乡村旅游人才队伍
开展“校村共建,企村结对”行动,成立乡村旅游专家库,定期组织文旅规划、创意设计、营销宣传推广、建筑景观设计、项目策划包装、文化传承利用、服务礼仪礼节等方面专家,深入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结对服务,送规划、送设计、送培训,提高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
20个专项工作方案-15
2024年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建设工作方案
省卫生健康委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参考《中共安徽省委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相关配套文件及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发〔2023〕8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资源均衡、高效配置,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更好服务城乡居民健康。2024年持续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8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政策培训,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调研督办、调度推进,争取年底前重点工作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二)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按照《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类建设标准》,加快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分类建设,力争60%以上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分类建设标准,80%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三)完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常住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建设中心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和1名护士。落实县乡巡诊服务、上级机构派驻、邻(联)村卫生室延伸服务,持续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覆盖。
(四)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专项行动。加强政策培训,调整专家库,组织各地对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开展服务能力建设与评价,持续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2024年8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左右村卫生室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
(五)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规模,推进大学生村医编制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在岗村医学历层次,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
(六)落实便民惠民服务举措。全面落实便民惠民10条举措,深入推进门诊延时和周末疫苗接种等服务,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深化“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落实中高级以上职称医师在基层值班值守,加快提升基层儿科服务能力。
(七)落实村医保障政策。严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和一般诊疗费,全面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退出村医生活补助等各项保障政策,切实保障村医合理待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抓推进落实,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抓紧抓实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细化政策举措,落实资金保障,推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实到位。
(三)强化考核督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督导调度,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0个专项工作方案-16
2024年乡村绿化建设工作方案
省林业局
为进一步推进2024年安徽省乡村绿化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省乡村绿化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林长制优势持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效益,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建设高水平城乡一体化绿美人居环境,将生态高颜值转化为经济高价值,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省作出林业贡献。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突出特色。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全面保护乡村山水田园、林草植被,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绿化美化与发展绿色产业相结合,促进林旅融合发展。统筹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根据村庄分类,合理确定村庄绿化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
——科学绿化,量力而行。坚持科学、生态、节俭绿化理念,因地制宜、适地适绿,数量和质量并重。根据地理位置、气候特点、生态环境状况及地域特色,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稳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务求实效。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在组织发动、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发挥村民群众主体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乡村绿化美化。
(三)工作目标
围绕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目标,围绕绿美江淮行动,扎实推进绿美村庄、绿美乡镇、绿美森林提升、绿色产业发展等行动,大力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乡村生态宜居水平。2024年完成营造林405.95万亩,打造打造绿美村庄200个、绿美乡镇80个。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实施绿美江淮行动。编制绿美江淮行动建设规划,印发绿美江淮行动实施方案,制定绿美村庄、绿美乡镇建设标准。以点带面推进绿美江淮行动,支持合肥市打造省市共建示范点,按照“面上增绿、点上添美”要求,精心布设具有代表性的线路和节点,建设一批社区公园、街头游园和“口袋公园”。建立职责明确、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一体推进绿美江淮“十大行动”。2024年,全省打造绿美村庄200个、绿美乡镇80个。
(二)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创新义务植树组织方式和尽责形式。实施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119个。实施营造林405.9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5.95万亩、封山育林110万亩、退化林修复70万亩、森林抚育200万亩。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庇护面积200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0个、森林村庄200个。
(三)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推进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抓好省级木本油料产业示范园建设。推进林下经济扩面提质,支持发展林下中药材和食用菌产业。推进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建设,认定一批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林场。力争林业总产值达到6000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林长制优势和绿化委员会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调度,形成职责明确、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处理好国土绿化和耕地保护的关系,对照图斑,明晰边界,在不占耕地的前提下,强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绿化美化成果。
(二)拓宽投资渠道。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精准用好绿色金融政策,积极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加大乡村绿化美化支持力度,确保国土绿化基于生态化产业化融合的高质量发展,构建政府、社会、群众多元投入机制、协同推进的良好机制,为乡村绿化提供资金保障。
(三)健全管护机制。加强乡村绿化抚育管护、补植补造,建立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制度,巩固好绿化成果。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培训,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专职护林员的巡护作用,落实管护责任,强化火源监管和有害生物防治。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网络新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植绿爱绿护绿意识。
20个专项工作方案-17
2024年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省医保局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安徽省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有效运行,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皖发〔2023〕1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充分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将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医疗保障领域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稳定实现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推进乡村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效能,不断提升基层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稳定实现农村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范围
1.加强参保动员工作。把做好农村居民特别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及春节前后群众返乡集中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参保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村(社区)学校等集中代收”的方式,持续优化线上、线下参保缴费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参保缴费服务体验。
2.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印发年度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继续做好医疗救助基金分类资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
3.加强工作调度考核。建立职责明晰、上下贯通的省、市、县三级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参保工作的考核评价,将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等医疗救助工作指标,纳入对各市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绩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对未有效落实三重保障制度政策的统筹地区,采取点对点督导、不定期通报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
(二)规范落实农村居民各项医疗保障待遇
1.实施倾斜保障政策。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待遇倾斜,起付线较普通参保人员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医疗救助实行托底保障,对低收入人口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及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费用,按规定给予相应医疗救助。其中,特困人员救助比例不低于80%,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不低于75%;在起付标准以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监测人口救助比例不低于60%。
2.稳步提升待遇水平。继续巩固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切实支持三孩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健全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政策,根据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变化,动态调整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加强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保障水平。
3.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较高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参照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设定监测标准;对稳定脱贫人口、普通参保人员等,参照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设定监测标准。县级医保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新增达到监测标准的人员信息及时推送同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及时预警,提前介入,跟进落实精准帮扶措施。
(三)持续优化完善乡村医保经办服务
1.大力推进医保直接结算。实现省域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功能。坚持应纳尽纳,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动态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方便农村居民就近看病就医、医保报销。完善医保信息平台功能,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全部开通异地就医电话自助备案、线上备案功能,畅通住院、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2.强化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依托村(居、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置村级医疗保障服务柜台。村(居、社区)医保经办服务柜台按照全省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点标准要求进行建设。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为村级医保经办服务柜台配备相应的医保经办服务电脑、打印机、查询一体机等硬件设施。加强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强规范管理、推进智能应用、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创建医保经办服务“品牌”形象。
3.促进医保经办能力提升。加大医保经办服务政策和经办系统操作技能培训。在确保医保数据安全的情况下,探索医保专线延伸至村级医保经办柜台。建立轮岗实操培训机制,医保专(兼)职人员轮流到县级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脱产或半脱产培训,充分了解医保政策,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开展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不断提高基层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统筹地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医保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医疗保障领域重点任务抓实抓好。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实行“清单+闭环”管理,确保年度医保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强工作联动。加强医保与民政、财政、乡村振兴、卫生健康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发挥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工作联络员机制作用,做好政策制定、工作协同、数据共享与业务会商等工作。加强政策和业务能力培训,努力打造综合素质高、工作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的基层经办队伍。
(三)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医保便民利民政策宣传解读,丰富宣传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具体生动的案例,增强参保群众对医保工作的认同感,打造暖心惠民医保。要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做好舆情应对,为医保民生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个专项工作方案-18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守底线、增动力、促振兴”,持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长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奋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坚持常态化监测和动态管理,拓展农户自主申报方式,完善部门数据比对和筛查预警,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加强日常走访,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稳定消除风险。坚持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的纳入兜底保障;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绿色通道”;持续开展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坚持试点先行和统筹推进,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二)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坚持基层排查、部门会商和系统监管相结合,持续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全面落实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有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农村供水设施长效管护和水质监测,因地制宜解决好季节性缺水问题,做到主动发现、快速处置、动态清零。
(三)分类指导帮扶产业发展。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四个一批”要求,突出聚焦融合,支持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创响区域公用品牌,巩固一批市场前景广、链条较完备的帮扶产业;突出延链补链,升级加工转化、冷链物流等设施,促进加工增值和顺畅销售,升级一批资源有支撑、发展有基础的帮扶产业;突出精准施策,帮助运营主体渡过难关,促进资产盘活增值,盘活一批暂时出现经营困难或发展停滞的帮扶产业;突出稳妥审慎,妥善处置遗留问题,及时规划新产业,调整一批难以为继的帮扶产业。加强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规范推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深入推进消费帮扶提档升级。
(四)深入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全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180万人以上。强化劳务协作服务,打造一批特色劳务品牌,落实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强化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管理和政策落实,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大以工代赈规模,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强化稳就业技能培训,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乡村工匠“千师万匠”培育工程、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稳定发挥带动就业、带动增收作用。
(五)持续推进重点地区补短板强弱项。聚焦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落实财政、金融、人才等14项帮扶举措,加快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聚焦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实施好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聚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持续跟踪监测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不断完善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协调解决就业等实际问题,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
(六)凝聚合力提升“五大帮扶”实效。聚力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适时调整完善帮扶联系点,统筹协调牵头单位持续抓好省级领导调研议定事项落实落地。聚力定点帮扶,制定团组帮扶计划,整合帮扶资源力量,压实帮扶责任,提升帮扶实效。聚力驻村帮扶,深化选派工作“六项行动”,有力有序抓好全省第八、第九批选派干部轮换等工作。聚力县域结对帮扶,发挥地域和资源优势,全面落实工作任务,着力打造结对帮扶特色品牌。聚力社会帮扶,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聚社力·兴乡业”“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等行动以及巾帼助力乡村振兴、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压紧压实有关部门责任,分类有序推进。专项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常态化调度推进机制,持续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聚焦工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重点,提升工作实效。
(二)强化资金支持。保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稳定,调整优化资金分配和使用。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化联农带农促增收,加大资金对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支持力度,保持中央及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稳定,补齐必要的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处置等管理,做好资产管护运营。
(三)优化督查考核。用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结果,强化问题整改。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优化2024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日常调度,完善“工作督导链”及任务、问题、整改“三单”督导体系,促进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
20个专项工作方案-19
2024年金融支持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的决策部署,引导金融机构将自身高质量发展与我省“千万工程”有机结合,着力破解金融服务瓶颈,探索金融支持有效路径、机制和模式,为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支持“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继续推进“戴耳标、上保险、放贷款”的肉牛“活体贷”业务模式,按月统计调度金融机构肉牛贷款投放情况。推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下沉,梳理对接市场主体融资需求,针对养殖户个性化金融需求,定制专属金融服务。合力推进全省肉牛保险政策解读、承保理赔、防灾减损、网点建设等工作,切实保障养殖户“知保、愿保、尽保”,不断提高保险覆盖率。
(二)推广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用好农业生产设施的产权属性,推动所有权人以其依法有权处置且经过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认后的农业生产设施作为抵押物,从银行机构获取融资支持。稳步推进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确保2024年度滁州市、马鞍山市、六安市、安庆市、宣城市全域开展相关业务。
(三)优化资本市场涉农业务。会同对口主管部门推动省绿色食品(暨乡村振兴)产业主题基金加快募投运营,抓好统筹调度,为重点农业产业提供股权融资支持。支持重点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创新金融服务,推动“保险+期货”试点,覆盖区域不断扩大,满足农业领域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四)扩大政银担业务覆盖面。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支小支农定位,优化风险分担模式,持续提高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实现市县担保机构业务错位发展,更好服务“三农”主体。鼓励省农担公司推深做实农业产业链生态担保,加大“首担户”开发力度,推动担保服务从“增量扩面”向“扩面提质”转变。
(五)完善涉农数字金融平台功能。完善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三农”服务专区,将其升级为“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等重点领域服务专区,为涉农企业提供7*24小时不打烊的金融服务。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着力实现全省涉农主体信息归集覆盖。推进省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裕农通)同步融入,初步实现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数据互推、用户互认,共同打造安徽“三农”金融服务主题库,扩展数字金融服务功能。
(六)开展银企对接专题活动。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专题活动,针对有实际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潜在无贷户”,开展首贷拓展行动,通过名单筛查、主动授信、送贷上门等形式,努力实现应贷尽贷,提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信心。依托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展线上银企对接,支持优质企业融资。
(七)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进一步扩大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范围,条件具备的做到全面建设。推动参建金融机构业务系统与“党建+信用”服务平台对接直连,鼓励参建金融机构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
(八)防范农村地区金融风险。全面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注重源头防控、科技防非,充分发挥线上防非监测预警作用,实时监测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群体风险。立足“改革防险”,系统谋划深化农信社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风险相对集中的市、县区农商行合并,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改革重组,分类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专业性,各地金融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千万工程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号工程”、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基础工程”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上下贯通、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二)强化工作协同。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管行业管投资管融资”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参与农业农村项目规划编制,提前制订项目融资计划。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总结和完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相关部门密切协同、乡村人才活力迸发的生动局面。
(三)开展通报评价。定期调度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信贷投放情况。优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年度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划分等次并予以全省通报。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纳入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评价的重要内容。
20个专项工作方案-20
2024年“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方案
省妇联
一、总体要求
围绕“清洁、绿色、健康、文明”,通过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提升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低碳环保、生态文明健康意识。全省“美丽庭院”五级连创,省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美丽庭院”创建达标率占常住农户的50%以上,同时在推选省级“美丽庭院”示范户100户基础上,力争创建各级示范户达10万户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差异化打造。立足于皖南、皖西、江淮、沿江、皖北乡村区域差异性、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创建“美丽庭院”,打造一批果蔬型、花卉型、林木型、园林型和水景型的庭院模式,开发“美丽庭院”多元价值,持续创建具有徽风皖韵特色的“美丽庭院”品牌。
(二)融合化创建。坚持创建“美丽庭院”与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互融共促,结合乡村的资源禀赋、特色产业、人文风貌等,推进“美丽庭院”提档升级。将创建工作与乡土风情、村民生产生活等相融合,不断拓展、丰富、升华庭院创建内涵;将创建工作与产业发展相融合,支持妇女通过打造民宿小院、生态小院、特色产业小院等,因时因地发展庭院经济,让方寸之地成为“增收园”,带动更多农民增收致富。
(三)品质化推扩。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文化、不同民风,结合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将家风家教、乡村民俗等融入庭院建设中,在示范户中挖掘文化、生态、家风等内涵,以“庭院小美”促进“社会大美”,不断放大“美丽庭院”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妇女和家庭在“美丽庭院”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培树一批“美丽庭院”示范户,探索打造示范性、典型性强的“美丽庭院”示范带 、特色村等典型示范,总结提炼一批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区域性美丽庭院创建成果的典型案例、典型经验,增强对周边农户辐射引领带动作用,扩大创建覆盖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把“美丽庭院”创建作为妇女参与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切入点,精心谋划,细化责任,确保上下贯通,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突出、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及短视频平台,广泛宣传美丽庭院创建成果,深入挖掘美丽庭院创建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推动形成家家参与、人人行动、共建共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生动局面。
(三)强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美丽庭院创建机制,量化细化创建要求,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公开公示评比结果。通过开展比学晾晒美丽庭院、传承弘扬优良家风等活动,推动形成党政支持、部门推动、各方协作、群众欢迎的创建工作格局。坚持建管并重,提高创建工作水平,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推动创建工作长效常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