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解读

【编辑日期:2025-01-10 15:03】  【作者:】 【来源:安徽日报】  【阅读:】 【字体: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4〕117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是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自2004年实施以来,已有20年的历史。该政策旨在通过财政支持,鼓励农民购买和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机械化水平。该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还有效支撑了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供给。从最初的试点到现在的全面推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成为我国农业支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4-2026年是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周期。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精神,为进一步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印发了《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共分九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2024-2026年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二、实施重点。明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在稳产保供、补贴额调整、支持农机科技自主创新、风险防控以及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的重点推进方向。

三、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明确我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3大类49个小类133个品目,规定各县补贴范围选取原则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等内容。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明确补贴对象范围、购机限制要求、重点机具补贴标准调整依据和实际补贴比例较高时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五、资金分配与使用。明确补贴资金使用范围、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要求、财政补贴资金保障和创新产品资金使用要求等。明确资金支出责任和兑付要求。

六、农机产销企业责任。明确农机产销企业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所承担的责任。

七、补贴操作程序。明确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的具体补贴操作程序。

八、实施要求。明确各级农业农村、财政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九、附件。明确我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和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公示格式。

三、创新举措

一是在支持重点方面突出稳产保供。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着力点,将更多先进适用机具有序纳入补贴范围,聚焦机播(机插)增产和机收减损,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以下统称“重点机具”)的推广应用。

二是在补贴标准方面做到有升有降。将水稻插秧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差速转向履带式拖拉机、窄履带水稻收割机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机械等部分重点机具的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到35%。对省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不符合实际应用情况、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实际使用性能较差的机具建立清单,实行降低补贴标准、退坡处理直至退出补贴范围。

三是在实施创新方面着力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农机新产品试点,将符合条件的专项鉴定产品列入补贴范围;继续开展连栋温室、粮食烘干等成套设备试点;加快先进适用创新机具推广应用,对短板机具目录范围内取得研发突破、亟待熟化定型的创新产品,给予特定补贴支持;积极争取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四是在风险防控方面提高监管水平。运用全国农机作业指挥调度平台及地方平台,推进补贴机具唯一身份识别,发挥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多部门联动,完善省、市、县三级监管机制,全流程加强补贴机具研产推用各环节监督管理。鼓励支持农机行业协会发挥引领行业自律功能,强化社会监督。

五是在补贴兑付方面提升服务效能。优化简化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补贴办理便利性,确保及时兑付。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落实专款专用要求,加大对超期不兑付、兑付慢问题治理力度,补贴预算执行情况与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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