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单位和公众意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安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征集单位:金安区经信局征集时间:[ 2023-04-18 00:00 ] 至 [ 2023-05-18 00:00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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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及乡镇街、区直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金安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踊跃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4182023518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540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邮政编码:237000

二、通过电话反馈意见至:0564-3261601,联系人:沈悦。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771864984@qq.com。

四、登录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全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ja.gov.cn/content/column/6815071)留言。

 

六安市金安区经信局   

2023418    

 

 

 

《金安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一、对首次纳规、在库存续期满1年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统计口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新建投产纳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企业团队,下同)。

二、对首次进入省民营企业营收百强、制造业综合百强的工业企业,奖励企业50万元。

三、对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对年初获得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表彰的相关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年度评选杰出贡献企业、突出贡献企业、十佳企业、优秀企业家,分别给予每户50万元、每户30万元、每户20万元、每人5万元奖励。

六、对获得省“三首(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三品”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级工业精品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省级新产品或“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产品的奖励5万元。

七、对获得国家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省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与科技部门创新创业大赛奖补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八、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九、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

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

十一、对获得国家单项制造冠军企业、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省级冠军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和入选“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100万、50万、30万、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新认定为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奖励20万元。对进入省高成长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十二、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奖励50万元,新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5万元,新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10万元。

十三、支持企业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按照与市级政策不重复享受原则,择优遴选一批区级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应用”示范项目,一次性分别奖励70万元、14万元。

十四、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行动,实施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且本年度营业收入(统计口径)比上年度增长的机器人应用工业企业,在上年度省奖补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机器人设备购置额20%一次性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五、对列入“市技改项目库”的且本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度增长的项目,凡2022年度设备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其中属于装备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程度较好的其他产业),按设备投资额10%给予奖补;属于我区其他主导产业的,按设备投资额8%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六、对实施技改项目且本年度营业收入(统计口径)比上年度增长的企业(在市级技改库、区级统计库),新改建厂房两层以上的(办公楼不计),第一层不补,从第二层开始,按每平方米50元予以补助,每增加一层,每层每平方米补助递增50元,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与招商引资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政策实行年度申报,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违反环保、税法行为的、欠缴社会保险金的企业不享受以上政策。

本政策由区经信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执行时间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原《金安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金政秘〔202236号)同时废止。

 

 

起草说明

《金安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根据《关于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围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合肥都市圈、合六经济走廊等战略部署,结合我区工业发展实际状况及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围绕“工业强区主战略”,按照工业总量提升,战新产业壮大,龙头带动显现,发展后劲增强的总体考虑谋划工作。

三、工作目标

工业总量提升,战新产业壮大。

四、政策框架和主要任务

一、对首次纳规、在库存续期满1年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统计口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新建投产纳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企业团队,下同)。

二、对首次进入省民营企业营收百强、制造业综合百强的工业企业,奖励企业50万元。

三、对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对年初获得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表彰的相关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年度评选杰出贡献企业、突出贡献企业、十佳企业、优秀企业家,分别给予每户50万元、每户30万元、每户20万元、每人5万元奖励。

六、对获得省“三首(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三品”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级工业精品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省级新产品或“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产品的奖励5万元。

七、对获得国家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省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与科技部门创新创业大赛奖补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八、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九、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

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

十一、对获得国家单项制造冠军企业、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省级冠军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和入选“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100万、50万、30万、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新认定为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奖励20万元。对进入省高成长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十二、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奖励50万元,新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5万元,新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10万元。

十三、支持企业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按照与市级政策不重复享受原则,择优遴选一批区级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应用”示范项目,一次性分别奖励70万元、14万元。

十四、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行动,实施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且本年度营业收入(统计口径)比上年度增长的机器人应用工业企业,在上年度省奖补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机器人设备购置额20%一次性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五、对列入“市技改项目库”的且本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度增长的项目,凡2022年度设备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其中属于装备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程度较好的其他产业),按设备投资额10%给予奖补;属于我区其他主导产业的,按设备投资额8%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六、对实施技改项目且本年度营业收入(统计口径)比上年度增长的企业(在市级技改库、区级统计库),新改建厂房两层以上的(办公楼不计),第一层不补,从第二层开始,按每平方米50元予以补助,每增加一层,每层每平方米补助递增50元,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与招商引资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创新举措

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行动,实施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且本年度营业收入(统计口径)比上年度增长的机器人应用工业企业,在上年度省奖补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机器人设备购置额20%一次性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主要从强化顶层设计、招商引资、政策支撑、要素保障四个方面谋划全局,增强市场活力、提振企业信心、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261602
来信来访渠道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540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邮政编码:237000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5月24日上午,区经信局召开《金安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座谈会,张新彬局长主持召开会议,安徽酷豆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泓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和蓝方科技等3家服务平台参会,共同商讨完善政策。


序号

企业

建议

采纳情况

 

 

1

 

 

安徽酷豆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首次纳规且在库存续期满1年的“小升规”工业企业修改为对首次纳规且在库存续期满1年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统计口径)小升规工业企业

 

 

采纳

 

 

 

 

2

 

 

 

 

安徽泓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对当年进入全市主导产业或民营企业行业排序榜单以及获得全市“十佳先进企业”荣誉称号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两项荣誉不重复奖励)。修改为对获得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表彰或进入市民营经济排序榜单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采纳

 

 

3

 

 

蓝方科技

对当年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含)、5亿元(含)、1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采纳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3年5月19日 15时31分

 

 2023418日,我单位对《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安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征求意见,于418日至518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1条,其中采纳1条,采纳与否的理由见


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

情况

原因

1

皋城咨询

增加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

采纳

有相关政策支持

 

序号

企业

建议

采纳情况

 

 

1

 

 

安徽酷豆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首次纳规且在库存续期满1年的“小升规”工业企业修改为对首次纳规且在库存续期满1年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统计口径)小升规工业企业

 

 

采纳,符合要求

 

 

 

 

2

 

 

 

 

安徽泓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对当年进入全市主导产业或民营企业行业排序榜单以及获得全市“十佳先进企业”荣誉称号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两项荣誉不重复奖励)。修改为对获得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表彰或进入市民营经济排序榜单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采纳,符合实际情况

 

 

3

 

 

蓝方科技

对当年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含)、5亿元(含)、1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采纳,符合实际情况

六安市金安区经信局  

2023519   

 

 

文件

金安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工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金政秘〔202337

 

一、对首次纳规、在库存续期满1年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统计口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新建投产纳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企业团队,下同)。

二、对首次进入省民营企业营收百强、制造业综合百强的工业企业,奖励企业50万元。

三、对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对年初获得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表彰的相关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年度评选杰出贡献企业、突出贡献企业、十佳企业、优秀企业家,分别给予每户50万元、每户30万元、每户20万元、每人5万元奖励。

六、对获得省三首(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三品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级工业精品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省级新产品或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产品的奖励5万元。

七、对获得国家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省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与科技部门创新创业大赛奖补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八、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九、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

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

十一、对获得国家单项制造冠军企业、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省级冠军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和入选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100万、50万、30万、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新认定为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奖励20万元。对进入省高成长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十二、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奖励50万元,新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5万元,新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10万元。

十三、支持企业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按照与市级政策不重复享受原则,择优遴选一批区级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应用示范项目,一次性分别奖励70万元、14万元。

十四、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行动,实施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且本年度营业收入(统计口径)比上年度增长的机器人应用工业企业,在上年度省奖补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机器人设备购置额20%一次性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五、对列入市技改项目库的且本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度增长的项目,凡2022年度设备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其中属于装备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程度较好的其他产业),按设备投资额10%给予奖补;属于我区其他主导产业的,按设备投资额8%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六、对实施技改项目且本年度营业收入(统计口径)比上年度增长的企业(在市级技改库、区级统计库),新改建厂房两层以上的(办公楼不计),第一层不补,从第二层开始,按每平方米50元予以补助,每增加一层,每层每平方米补助递增50元,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与招商引资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政策实行年度申报,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违反环保、税法行为的、欠缴社会保险金的企业不享受以上政策。

本政策由区经信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执行时间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原《金安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金政秘〔202236号)同时废止。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    

2023911     

 

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安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根据《关于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围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合肥都市圈、合六经济走廊等战略部署,结合我区工业发展实际状况及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围绕“工业强区主战略”,按照工业总量提升,战新产业壮大,龙头带动显现,发展后劲增强的总体考虑谋划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月,区经信局起草了《金安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初稿),并组织局全体成员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3月,《金安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送分管副区长审查,副区长审阅后做出批示,要求抓紧组织相关部门座谈论证。

4月,区经信局草拟了《金安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先后征求了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等8个区直部门,龙兴汽车零部件、人和智造等6家企业,3家服务平台意见,对相关意见吸纳并修改完善。在向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后,形成了《金安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送审稿)》

6月,区经信局将送审稿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根据区司法局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工作目标

工业总量提升,战新产业壮大。

五、政策框架和主要任务

对首次纳规、在库存续期满1年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统计口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新建投产纳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企业团队,下同)。

对首次进入省民营企业营收百强、制造业综合百强的工业企业,奖励企业50万元。

对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年初获得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表彰的相关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年度评选杰出贡献企业、突出贡献企业、十佳企业、优秀企业家,分别给予每户50万元、每户30万元、每户20万元、每人5万元奖励。

对获得省“三首(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三品”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级工业精品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省级新产品或“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产品的奖励5万元。

对获得国家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省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与科技部门创新创业大赛奖补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单项制造冠军企业、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省级冠军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和入选“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100万、50万、30万、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新认定为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奖励20万元。对进入省高成长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奖励50万元,新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5万元,新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10万元。

支持企业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按照与市级政策不重复享受原则,择优遴选一批区级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应用”示范项目,一次性分别奖励70万元、14万元。

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行动,实施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且本年度营业收入(统计口径)比上年度增长的机器人应用工业企业,在上年度省奖补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机器人设备购置额20%一次性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列入“市技改项目库”的且本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度增长的项目,凡2022年度设备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其中属于装备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程度较好的其他产业),按设备投资额10%给予奖补;属于我区其他主导产业的,按设备投资额8%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实施技改项目且本年度营业收入(统计口径)比上年度增长的企业(在市级技改库、区级统计库),新改建厂房两层以上的(办公楼不计),第一层不补,从第二层开始,按每平方米50元予以补助,每增加一层,每层每平方米补助递增50元,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与招商引资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创新举措

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行动,实施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且本年度营业收入(统计口径)比上年度增长的机器人应用工业企业,在上年度省奖补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机器人设备购置额20%一次性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主要从强化顶层设计、招商引资、政策支撑、要素保障四个方面谋划全局,增强市场活力、提振企业信心、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