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征求单位和公众意见】关于公开征求《金安区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夯基固本除患铸安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 文件
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及乡镇街、区直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金安区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夯基固本除患铸安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踊跃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7年7月20日。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政务中心421,收件人:林彦灵,电话:0564-3921176,邮编:237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564-3921176,联系人:林彦灵。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40272276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 《金安区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夯基固本除患铸安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通过电话反馈意见:0564-3921176,联系人:林彦灵。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金安区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夯基固本除患铸安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所(分局),局相关股室:
根据《六安市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
“夯基固本除患铸安”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六市监秘〔2024〕8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监管职责,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围绕“三年”攻坚目标,加强监管。
进一步摸排电动两轮、电动三轮、低速电动四轮车及充电器、蓄电池生产销售企业、维修点,完善监管台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排查经营网点进货查验和入库验收等信息记录情况。严厉查处违规销售或违法拼装、组装 、改装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争取实现2024年底前基本控制非标电动自行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增量”;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对违规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非标电动自行车依法规范管理;2026年基本消除非标电动自行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存量”。
二、规范检验检测市场,营造环境。
要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加强检验检测领域行风建设,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为主要目标,以检查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为主要手段,重点检查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检测行为,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是否按照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管理体系是否正常运行等。
三、强化外卖企业教育,确保安全。
要督促外卖企业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严格限制最高速度25公里/小时,有效避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的,落实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鼓励企业为配送员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推行共享换电模式。外卖骑手要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执行制度规定,切实保障自身安全。
四、提炼汇总工作情况,及时报送。
各所(分局)要加强对行动开展情况的收集和掌握,及时发现、提炼、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请于每年10月11日前报送贯彻落实情况,2026年9月18日前报送三年行动总结。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印发政策文件、开展重大活动和取得工作成效,以及专项行动工作中形成的典型案例和好经验好做法等。
联系人:林彦灵
联系方式:3921176
邮 箱:3402422769@qq.com
关于《金安区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夯基固本除患铸安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制订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六安市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夯基固本除患铸安”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六市监秘〔2024〕852号)相关要求,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的监管力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二、起草单位
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起草依据
依据是《六安市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夯基固本除患铸安”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六市监秘〔2024〕852号)
四、起草过程
1、2024年6月,我局启动了《方案》起草工作。组织学习了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收集资料、深入调研,与街道、社区座谈,征求群众意见。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起草了《方案》(讨论稿)。6月,将《方案》(讨论稿)发至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召开《方案》研讨会,结合征集到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完善修改,形成现文稿。
2、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7年7月20日。
五、主要内容
(1)围绕“三年”攻坚目标,加强监管。
进一步摸排电动两轮、电动三轮、低速电动四轮车及充电器、蓄电池生产销售企业、维修点,完善监管台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排查经营网点进货查验和入库验收等信息记录情况。严厉查处违规销售或违法拼装、组装 、改装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争取实现2024年底前基本控制非标电动自行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增量”;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对违规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非标电动自行车依法规范管理;2026年基本消除非标电动自行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存量”。
(2)规范检验检测市场,营造环境。
要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加强检验检测领域行风建设,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为主要目标,以检查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为主要手段,重点检查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检测行为,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是否按照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管理体系是否正常运行等。
(3)强化外卖企业教育,确保安全。
要督促外卖企业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严格限制最高速度25公里/小时,有效避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的,落实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鼓励企业为配送员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推行共享换电模式。外卖骑手要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执行制度规定,切实保障自身安全。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2024年6月20日,我单位在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公众发布了关于《金安区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夯基固本除患铸安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截止2024年7月21日,共收到群众意见3条。具体采纳情况见下表:
关于《金安区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夯基固本除患铸安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征集意见采纳情况 |
||||
序号 |
单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采纳(不予采纳)理由 |
1 |
群众(王X)
|
建议加大对电动三轮车及充电器、蓄电池生产销售企业、维修点的检查力度。 |
采纳
|
符合实际,予以采纳 |
2 |
群众(何x文) |
建议加强对电动车维修售后非法改装的检查力度 |
采纳 |
符合实际,予以采纳 |
3 |
群众(杨X) |
建议从严对电动车电瓶私自改装的处罚 |
采纳 |
符合实际,予以采纳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4年7月20日 10时11分
2024年6月20日,我单位在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公众发布了关于《金安区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夯基固本除患铸安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截止2024年7月21日,共收到群众意见3条。具体采纳情况见下表:
关于《金安区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夯基固本除患铸安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征集意见采纳情况 |
||||
序号 |
单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采纳(不予采纳)理由 |
1 |
群众(王X)
|
建议加大对电动三轮车及充电器、蓄电池生产销售企业、维修点的检查力度。 |
采纳
|
符合实际,予以采纳 |
2 |
群众(何x文) |
建议加强对电动车维修售后非法改装的检查力度 |
采纳 |
符合实际,予以采纳 |
3 |
群众(杨X) |
建议从严对电动车电瓶私自改装的处罚 |
采纳 |
符合实际,予以采纳 |
文件
金市监秘〔2024〕112 号
各所(分局),局相关股室:
根据《六安市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夯基固本除患铸安”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六市监秘〔2024〕8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监管职责,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围绕“三年”攻坚目标,加强监管。
进一步摸排电动两轮、电动三轮、低速电动四轮车及充电器、蓄电池生产销售企业、维修点,完善监管台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排查经营网点进货查验和入库验收等信息记录情况。严厉查处违规销售或违法拼装、组装 、改装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争取实现2024年底前基本控制非标电动自行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增量”;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对违规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非标电动自行车依法规范管理;2026年基本消除非标电动自行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存量”。
二、规范检验检测市场,营造环境。
要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加强检验检测领域行风建设,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为主要目标,以检查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为主要手段,重点检查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检测行为,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是否按照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管理体系是否正常运行等。
三、强化外卖企业教育,确保安全。
要督促外卖企业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严格限制最高速度25公里/小时,有效避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的,落实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鼓励企业为配送员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推行共享换电模式。外卖骑手要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执行制度规定,切实保障自身安全。
四、提炼汇总工作情况,及时报送。
各所(分局)要加强对行动开展情况的收集和掌握,及时发现、提炼、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请于每年10月11日前报送贯彻落实情况,2026年9月18日前报送三年行动总结。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印发政策文件、开展重大活动和取得工作成效,以及专项行动工作中形成的典型案例和好经验好做法等。
联系人:林彦灵
联系方式:3921176
邮 箱:3402422769@qq.com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