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征求社会公众和单位意见】关于征求《金安区和美乡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及乡镇街、区直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金安区和美乡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踊跃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4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行政中心五楼535,收件人:梁越,电话:0564-3262172,邮编:237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564-3262173,联系人:梁越。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869762047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 《金安区和美乡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登录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全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ja.gov.cn/content/column/6815071)留言。
五、直接在本页面“征集渠道”留言。
六安市金安区和美乡村建设中心
2026年2月13日
关于《金安区和美乡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金安区和美乡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和美乡村建设成效,结合金安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1、《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规程》
2、《关于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六环函〔2025〕58号)
三、起草过程
1、2026年1月26日下午,区委常委、副区长在区行政中心三楼第四会议室主持召开《金安区和美乡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意见》讨论会。
2、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1日,区和美乡村建设中心通过学习省、市有关规定,在其允许的范围内起草提纲,结合我区实际并对比其他县区、市做法充实内容,形成初稿。2026年2月10日,区和美乡村建设中心对初稿进一步完善,并形成《金安区和美乡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7日。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由总则、前期工作、污水施工、日常管护、附则等五大部分组成。
1. 总则明确了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范围、实施主体、监管单位、指导原则和建设目标等内容。
2. 前期工作明确了设计单位、处理模式、设计原则、乡镇集中评审和区级联合审核等内容。
3. 污水施工明确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范围、监管职责、验收复核等内容。
4. 日常管护明确了管护主体、管护标准、管护方式等内容。
5. 附则明确了解释权及实施时间。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