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征求单位和公众意见】关于《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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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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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及乡镇街、区直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踊跃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5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六安市金安区皋城东路第三办公区1109,收件人:刘锐洋,电话 : 0564-3955892 ,邮编:237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话或传真反馈至0564-3955892,联系人:刘锐洋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961254216@qq. 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登录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全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ja.gov.cn/content/column/6815071)留言。
五、直接在本页面“征集渠道”留言。
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
2023年6月15日
《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指示精神,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范围
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二、排查内容
(一)饮水安全方面。排查达不到饮水安全标准的供水工程和供水对象。
(二)24小时供水方面。供水工程是否存在不能24小时供水,或者供水工程能24小时供水但部分供水对象不能24小时供水。
(三)水质方面。集中供水工程是否存在水质检测不达标、无净化消毒设备或不能正常工作等问题;分散供水工程是否存在“水大则浑”问题。
(四)服务方面。集中供水工程重点排查工程运行维护是否到位,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投诉渠道是否畅通,供水服务是否及时,服务效果群众是否满意等;分散供水工程重点摸排村民自管和村镇统管情况。
(五)其他方面。结合农村供水投诉,排查以上未包括的其他问题。
三、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为2023年7月~2025年11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3年12月中旬前,完成排查及立行立改任务;第二阶段为2025年11月前,完成供水保障提升。
(一)排查及立行立改。及时召开全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行动布置会,部署开展农村供水问题大排查。7月29日前,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能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解决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需通过简易工程措施的问题,原则上2023年12月中旬前整改完成。
(二)实施提升行动。结合我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情况,2023年9月中旬前编制完成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水利厅。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区农村24小时供水。
(三)落实整改销号。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后,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销号,并向市水利局报备。
四、工作分工
(一)各乡镇街。落实属地责任,以乡镇街为单元对境内供水问题进行逐村逐组逐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形成问题清单。
(二)区水利局。负责对全区水厂供水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联合各乡镇(街)上报的问题清单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实施整改,规范销号管理,并于2023年9月中旬前编制完成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水利局要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供水问题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二)加强统筹调度。各乡镇街于7月29日前将排查问题清单及时上报区水利局。区水利局要加强统筹调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推动解决,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突出整治实效。坚持目标导向,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心集中在整改成效上,针对排查梳理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抓好问题整改,强化问题、责任、整改、销号全链条管理,不断提升全区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一、起草背景
根据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实际工作需要,结合金安区供水存在问题以及工程实施可行性、迫切性,合理确定全区供水目标,在"十四五"规划已建设的工程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完善,优化供水分区,提升解决全区用水高峰期时水量水压不足导致不能稳定供水的问题,提高供水保障水平,实现县域供水工程统一运营管理,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千人供水工程实现规范化管理,农村24小时稳定供水。到2025年底,全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供水入户,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91%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99.91%以上。
运行管理方面,现阶段金安区正积极谋划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新模式,积极稳妥推进金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及现有农村自来水厂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收归国有,分批进行水厂所有权和经营权收回并纳入到供水公司,到2025年底,围绕全区农村供水“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维护、统一服务、统一管理”总体目标,逐步实现全区农村自来水运行管理“五统一”模式。
二、主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指示精神,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结合金安区实际,我局负责制定了《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三、起草过程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于2023年6月10日完成了办法的初稿制定工作。6月11日,我局召开了局机关各股室征求意见座谈会。6月15日,将《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送至OA,送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等相关部门的征求意见,意见补充完善后,制定了《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审议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5日。
四、工作目标
部署开展农村供水问题大排查,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同时结合我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情况,编制完成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区农村24小时供水。
五、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指示精神,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通知共分为5章。主要内容包括:
(一)排查范围:排查全区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二)排查内容:饮水安全、24小时供水、水质、服务以及其他等五个方面。
(三)时间安排:总体时间安排为2023年7月~2025年11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3年12月中旬前,完成排查及立行立改任务;第二阶段为2025年11月前,完成供水保障提升。
(四)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形成问题清单,并编制完成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
(五)有关要求:坚持目标导向,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心集中在整改成效上,强化问题、责任、整改、销号全链条管理。
六、基本思路
(一)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本方案。
(二)细化了各相关单位任务职责。
(三)明确时间节点,分阶段完成各项任务。
(四)坚持目标导向,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心集中在整改成效上。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本意见征集未收到来自座谈会、听证会等渠道的意见反馈,特此说明。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4年7月15日 15时15分
2023年6月15日我单位在信息公开网上线社会公众发布了关于《《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5日,共收到3条反馈意见,群众意见1条,企业意见2条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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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征集意见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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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渠道 |
修改意见 |
采纳 情况 |
采纳 (不予采纳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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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 |
电话反馈 |
排查范围中“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修改为“全区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
采纳 |
采纳后范围更加具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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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 |
电话反馈 |
排查内容中“无净化消毒设备”修改为“净化消毒设备未配备” |
采纳 |
采纳后表述更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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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个人 |
电话反馈 |
排查内容中“分散供水工程是否存在‘水大则浑’问题”修改为“分散供水工程是否存在‘水大则浑’等问题 ”。 |
采纳 |
采纳后表述内容更加全面 |
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
2023年7月15日
文件
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指示精神,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范围
全区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二、排查内容
(一)饮水安全方面。排查达不到饮水安全标准的供水工程和供水对象。
(二)24小时供水方面。供水工程是否存在不能24小时供水,或者供水工程能24小时供水但部分供水对象不能24小时供水。
(三)水质方面。集中供水工程是否存在水质检测不达标、净化消毒设备未配备或不能正常工作等问题;分散供水工程是否存在“水大则浑”等问题。
(四)服务方面。集中供水工程重点排查工程运行维护是否到位,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投诉渠道是否畅通,供水服务是否及时,服务效果群众是否满意等;分散供水工程重点摸排村民自管和村镇统管情况。
(五)其他方面。结合农村供水投诉,排查以上未包括的其他问题。
三、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为2023年7月~2025年11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3年12月中旬前,完成排查及立行立改任务;第二阶段为2025年11月前,完成供水保障提升。
(一)排查及立行立改。及时召开全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行动布置会,部署开展农村供水问题大排查。7月29日前,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能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解决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需通过简易工程措施的问题,原则上2023年12月中旬前整改完成。
(二)实施提升行动。结合我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情况,2023年9月中旬前编制完成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水利厅。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区农村24小时供水。
(三)落实整改销号。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后,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销号,并向市水利局报备。
四、工作分工
(一)各乡镇街。落实属地责任,以乡镇街为单元对境内供水问题进行逐村逐组逐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形成问题清单。
(二)区水利局。负责对全区水厂供水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联合各乡镇(街)上报的问题清单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实施整改,规范销号管理,并于2023年9月中旬前编制完成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水利局要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供水问题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二)加强统筹调度。各乡镇街于7月29日前将排查问题清单及时上报区水利局。区水利局要加强统筹调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推动解决,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突出整治实效。坚持目标导向,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心集中在整改成效上,针对排查梳理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抓好问题整改,强化问题、责任、整改、销号全链条管理,不断提升全区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附件:
1、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集中供水工程)
2、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分散供水工程)
3、金安区农村供水未安装自来水户统计表
附件1:
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集中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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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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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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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基本情况 |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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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x工程 |
xx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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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所在乡镇、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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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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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型 |
城市管网延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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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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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吨万人供水工程 |
|
是/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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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千人供水工程 |
|
是/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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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人供水工程 |
|
是/否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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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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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d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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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人口 |
|
|
人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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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查发现问题 |
达不到饮水安全标准 |
工程处数 |
|
处 |
(10) |
|
|
|
|
|
涉及自然村(村民组)数量 |
|
个 |
(11) |
|
|
|
|
|
涉及供水人口 |
|
人 |
(12) |
|
|
|
|
|
原因 |
|
文字说明 |
(13) |
|
|
|
|
工程不能24小时供水 |
工程处数 |
|
处 |
(14) |
|
|
|
|
|
涉及自然村(村民组)数量 |
|
个 |
(15) |
|
|
|
|
|
涉及供水人口 |
|
人 |
(16) |
|
|
|
|
|
原因 |
|
文字说明 |
(17) |
|
|
|
|
工程能24小时供水但部分供水对象不能24小时供水 |
工程处数 |
|
处 |
(18) |
|
|
|
|
|
涉及自然村(村民组)数量 |
|
个 |
(19) |
|
|
|
|
|
涉及供水人口 |
|
人 |
(20) |
|
|
|
|
|
原因 |
|
文字说明 |
(21) |
|
|
|
|
水质问题 |
工程处数 |
|
处 |
(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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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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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说明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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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自然村(村民组)数量 |
|
个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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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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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人口数量 |
|
人 |
(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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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水服务问题 |
工程处数 |
|
处 |
(2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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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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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说明 |
(27) |
|
|
|
|
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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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说明 |
(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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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整治情况 |
立行立改类问题 |
整改措施 |
|
文字说明 |
(2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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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时限 |
|
xx月xx日 |
(3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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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算投资 |
|
万元 |
(31) |
|
|
|
|
需采取工程措施短期难以完成整改的问题 |
整改措施 |
|
文字说明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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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改时限 |
|
xx月xx日 |
(33) |
|
|
|
|
|
估算投资 |
|
万元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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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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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说明 |
(35) |
|
|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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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
|
备注:1.本表仅填写排查发现问题的农村供水工程,其中集中供水工程逐个填写,每个填写一行。
2.结合我区实际,能够24小时供水指除2019年、2022年特大干旱期间以及因故障检修、突发情况等临时停水外,在设计保证率内的年份,一年的平时和用水高峰期(春节、夏季)均能够实现全天不间断供水、且水量水质基本满足群众用水需求。
附件2:
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分散供水工程)
|
市、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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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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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基本情况 |
工程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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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x村分散供水工程 |
xx村分散供水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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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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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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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自然村(村民组)数量 |
|
|
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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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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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处数 |
小计 |
|
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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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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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井 |
|
处 |
(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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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泉 |
|
处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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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民自管处数 |
|
|
处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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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村镇统管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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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 |
(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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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供水人口 |
|
|
人 |
(10) |
|
|
|
|
排查发现问题 |
达不到饮水安全标准 |
工程处数 |
|
处 |
(11) |
|
|
|
|
|
|
涉及自然村(村民组)数量 |
|
个 |
(12) |
|
|
|
|
|
|
涉及供水人口 |
|
人 |
(13) |
|
|
|
|
|
|
原因 |
|
文字说明 |
(14) |
|
|
|
|
|
工程不能24小时供水 |
工程处数 |
|
处 |
(15) |
|
|
|
|
|
|
供水涉及自然村(村民组)数量 |
|
个 |
(16) |
|
|
|
|
|
|
涉及供水人口 |
|
人 |
(17) |
|
|
|
|
|
|
原因 |
|
文字说明 |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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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质存在问题 |
存在“水大则浑”问题工程处数 |
|
处 |
(19) |
|
|
|
|
|
|
涉及自然村(村民组)数量 |
|
个 |
(20) |
|
|
|
|
|
|
涉及人口数量 |
|
人 |
(21) |
|
|
|
|
|
其他问题 |
|
|
文字说明 |
(22) |
|
|
|
|
问题整治情况 |
立行立改类问题 |
整改措施 |
|
文字 说明 |
(2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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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
xx月xx日 |
(2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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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算投资 |
|
万元 |
(25) |
|
|
|
|
|
需采取工程措施短期难以完成整改的问题 |
整改措施 |
|
文字 说明 |
(26) |
|
|
|
|
|
|
整改时限 |
|
xx月xx日 |
(27) |
|
|
|
|
|
|
估算投资 |
|
万元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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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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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 说明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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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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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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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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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仅填写排查发现问题的分散供水工程,按行政村打包填写,工程名称填写格式为:“xx村分散供水工程”。各地应整理打包工程具体明细,以备核查。
2.结合我区实际,能够24小时供水指除2019年、2022年特大干旱期间以及因故障检修、突发情况等临时停水外,在设计保证率内的年份,一年的平时和用水高峰期(春节、夏季)均能够实现全天不间断供水、且水量水质基本满足群众用水需求。
附件3:
金安区农村供水保障情况统计表
(水量水压不足)
|
序号 |
乡镇名称 |
所在村、组 |
水量水压不足户数 |
水量水压不足人口 |
地理 |
水量水压不足集中在时间段 |
水量水压不足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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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农村供水保障情况统计表
(未安装自来水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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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名称 |
所在村、组 |
未安装 |
未安装 |
地理 |
主管网铺设离 |
未安装自来水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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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指示精神,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结合金安区实际,我局负责制定了《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实际工作需要,结合金安区供水存在问题以及工程实施可行性、迫切性,合理确定全区供水目标,在“十四五”规划已建设的工程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完善,优化供水分区,提升解决全区用水高峰期时水量水压不足导致不能稳定供水的问题,提高供水保障水平,实现县域供水工程统一运营管理,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千人供水工程实现规范化管理,农村24小时稳定供水。到2025年底,全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供水入户,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91%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99.91%以上。
运行管理方面,现阶段金安区正积极谋划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新模式,积极稳妥推进金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及现有农村自来水厂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收归国有,分批进行水厂所有权和经营权收回并纳入到供水公司,到2025年底,围绕全区农村供水“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维护、统一服务、统一管理”总体目标,逐步实现全区农村自来水运行管理“五统一”模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于2023年6月10日完成了办法的初稿制定工作。6月11日,我局召开了局机关各股室征求意见座谈会。6月15日,将《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送至OA,送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等相关部门的征求意见,意见补充完善后,制定了《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审议稿)。7月25日,金安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并印发至各单位。
四、工作目标
部署开展农村供水问题大排查,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同时结合我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情况,编制完成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区农村24小时供水。
五、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指示精神,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通知共分为5章。主要内容包括:
(一)排查范围:排查全区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二)排查内容:饮水安全、24小时供水、水质、服务以及其他等五个方面。
(三)时间安排:总体时间安排为2023年7月~2025年11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3年12月中旬前,完成排查及立行立改任务;第二阶段为2025年11月前,完成供水保障提升。
(四)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形成问题清单,并编制完成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
(五)有关要求:坚持目标导向,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心集中在整改成效上,强化问题、责任、整改、销号全链条管理。
六、创新举措
(一)排查内容分类明确,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
(二)细化了各乡镇与水利局任务,对乡镇:以乡镇街为单元对境内供水问题进行逐村逐组逐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对水利局:负责对全区水厂供水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联合各乡镇(街)上报的问题清单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实施整改,规范销号管理,并编制完成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
(三)明确时间节点,分阶段完成各项任务。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目标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水利局要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供水问题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二)加强统筹调度。各乡镇街于7月29日前将排查问题清单及时上报区水利局。区水利局要加强统筹调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推动解决,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突出整治实效。坚持目标导向,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心集中在整改成效上,针对排查梳理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抓好问题整改,强化问题、责任、整改、销号全链条管理,不断提升全区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