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11-00010 信息分类: 负责人、专家及媒体解读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2-05-01
发布机构: 金安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5-01
来源单位: 金安区政府办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城管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266081
称: 【负责人解读】六安市金安区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学忠解读《金安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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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六安市金安区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学忠解读《金安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22-05-01 08:39 信息来源:金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出台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2019年3月,我区出台了《金安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经过近三年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六安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城区物业管理问题矛盾日益突出,属地街道、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对物业服务考核都提出了一些新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并出台新的、更加科学、更具公信力的考核办法迫在眉睫。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物业管理工作划转后,经过前期摸底调研,结合赴合肥市蜀山区、庐阳区学习成果和我区实际情况,在“原办法”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重新制定《考核办法》。初稿形成后,区城管局通过线上线下多次征求城区街道和司法、住建、发改、市场、公管等业务部门以及物业企业代表意见;区政府分管领导先后4次召集有关单位对《考核办法》进行专题座谈研讨,结合收到的意见建议,对《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四、工作目标

建立科学的住宅小区服务质量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不断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五、主要内容

本次实施的《金安区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暂行)》将金安区主城区范围内所有实施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项目及物业服务企业列为考核对象。实行区、街两级考核,将住宅小区项目分成商住小区、老旧小区和安置小区三种类型,按照月度、季度和年度三个考核层次,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以及其他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分数,将三类小区分成A、B、C、D四个档次。,本次《办法》设置了“红黑榜”机制。对季度、年度A级小区和D级小区,分别列入金安区物业服务季度、年度“红榜”和“黑榜”并推送至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报送市城管局;对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三类小区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奖励,同时颁发“金安物业服务优质奖”荣誉证书。

六、创新举措

将三类小区根据考核分数分成A、B、C、D四个等级。分别为:A级小区(90-100分)、B级小区(80-89分)、C级小区(60-79分)和D级小区(60分以下)。对一个考核年度内连续三个季度排名不断上升的小区项目管理团队奖励3万元,同时颁发“金安物业服务进步奖”荣誉证书。对季度、年度C级小区,由属地街道下达《物业服务监督告知单》并进行常态化重点监管,督促其提质增效。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制定落实计划。定期召开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调度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加快工作落实力度。

2.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把强化和改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我区物业管理水平。

科  室: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人:汪硕(主任)

联系电话:0564-3266081

详细地址:正阳南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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