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金安区望城街道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
现将《金安区望城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安区望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日
金安区望城街道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
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街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建立关爱帮扶长效机制,根据市和区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本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聚焦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联系帮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措施,强化家庭履行赡养、抚(扶)养和监护职责,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长效帮扶,提高综合保障能力,补齐补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短板,坚决杜绝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范围对象
本方案所指的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包含以下五类人员:第一类为自理能力不足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包括城市三无人员;第二类为生活自理能力不足的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第三类为生活照料存在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第四类为赡养、抚养缺失或照护不到位人员;第五类为困境儿童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受监护人侵害儿童、流浪儿童以及遭遇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儿童。
三、工作安排
(一)做好人员信息摸排审核评级工作(6月2日前完成)。
各村、社在5月19日摸排的基础上,加大对五大类人群的全面摸排力度,逐户逐人。就摸排出的名单召开村、社两委会进行集中初审,逐人进行评估帮扶等级,落实包保责任人和关爱帮扶联系人。
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三级、二级和一级。单独一人生活的失能半失能人员且居住地较为偏僻,周边无常年在家邻居照应的应当定级为三级。有大病重残的、生活自理能力不足的、有照料人但照料人自身存在困难的应当定级为二级。有法定监护人或赡养、抚养人的,但是赡养、抚养存在缺失的或照护不到位的应当定级为一级。
(二)明确关爱帮扶主体(6月3日前完成)。
各村、社包保干部是特殊困难群体的包保责任人。关爱帮扶工作要充分发挥村、社、网格员、志愿者、党员等作用,根据就近就亲就邻原则,定期联系走访区域内特殊困难群体,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级的包保责任人为村、社主要负责人,要求至少每三天走访联系一次并上传联系走访情况。二级、一级的包保责任人为村、社包片干部,二级的包保责任人要求至少每周走访联系一次并上传联系走访情况,一级的包保责任人要求至少每十五天走访联系一次并上传联系走访情况。同时,村、社干部要定期督促关爱帮扶联系人履行责任。对在规定时间内走访不到位、走访间隔时间过长(三级高于5天、二级高于10天、一级高于20天)或有重大风险隐患的,管理服务系统将实行监测预警,及时提醒包保责任人开展走访,被系统预警的包保责任人,街道民政办将予以通报。
(三)做好信息的采集与系统录入工作,并签订《望城街道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协议书》(6月8日前完成)。
村、社在6月4日前将初审后的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采集表上报街道,由街道民政办审核后,在8日前录入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建立特殊困难群体信息台账。并本着“就亲、就近、就邻”的原则,由村、社与包保责任人和特殊困难群体对象,三方共同签订《望城街道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协议书》。
(四)建立街道、村社两级联动问题解决机制。各村、社可以根据扶贫、人社开发的辅助性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以及党建工作中的“四联四帮”对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对象开展探望、代购等服务。对于走访发现的问题,各帮扶责任人要主动对接街道相关部门,各部门要积极协调多方资源,解决关爱帮扶对象遇到的困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街道纪委、民政办、残联、扶贫工作站、卫生服务中心、司法所、妇联、团工委、计生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站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包保干部负责走访与督导。街道民政办具体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
(二)设置奖励机制,强化监督问责。
关爱帮扶联系人对帮扶对象以每周至少探访一次为标准,并开展相关关爱帮扶活动,如打扫卫生、洗衣晒被、购买生活用品、送医买药、精神疏导等,确保门前院落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房间通风无异味。突发公共事件或重大灾害期间按照要求加大走访探视频次。
街道将由纪委牵头、民政办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关爱帮扶联系人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并通报。根据关爱帮扶联系人的履职履责情况,包保一级对象的关爱帮扶联系人予以200元/月的补助,包保二级、三级对象的关爱帮扶联系人予以300元/月的补助。补助资金凭督查通报由街道按季度拨付到村、社。
对于摸排不精准,存在错漏导致关爱帮扶缺失而发生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各包保干部的直接责任和村、社主要负责人责任。
对于关爱帮扶联系人帮扶不到位的,一次警告、两次扣当月奖励资金、三次终止帮扶协议,同时将追究包保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附件:
1、金安区望城街道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采集表
2、望城街道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协议书
3、望城街道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工作督查表
附件1:
金安区望城街道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采集表
关爱帮扶 对象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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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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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 )岁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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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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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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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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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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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策 情况 |
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对象¨ 特困人员¨ 孤儿¨ 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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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帮扶等级 |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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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抚养、扶养及监护人等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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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关爱帮扶 对象关系 |
姓名 |
现居住地 |
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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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保责任人情况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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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干部包保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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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干部包保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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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帮扶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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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社区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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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人员类别:一类为自理能力不足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二类为生活自理能力不足的空巢老人、留守老人,三类为生活照料存在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四类为赡养、抚养缺失或照护不到位人员,五类为困境儿童;2:关爱帮扶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3、与关爱帮扶对象关系: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监护(照料)人;4、村(居)关爱帮扶联系人填写村民小组长、网格员、志愿者、党员等;5、审核意见为:是否同意上报。 |
附件2:
望城街道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协议书
甲方: 村、社
乙方: 包保责任人
丙方: 关爱帮扶联系人
为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关爱帮扶的长效机制,根据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政办秘[2020]13号)文件精神要求;在做好“五类人群”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强化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和具体责任的责任担当,切实把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的工作抓细做实,对特困群体生活自理能力和困难程度进行等级评估,针对不同等级人员情况,落实包保联系人的直接责任,关爱帮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长效帮扶。本着“就亲,就近,就邻”的原则,各村、社(简称甲方),与包保责任人(简称乙方)和关爱帮扶联系人(简称丙方),以“孤老不独,人间有大爱,生活有尊严”为目的,对特殊困难对象的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关爱帮扶,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帮扶责任人与服务对象
包保责任人 (乙方),性别 ,职务 。
关爱帮扶联系人 (丙方),性别 ,系 户,现住望城街道 村、社 (村民组)。
关爱帮扶对象 ,等级评估 ,性别 ,年龄 ,现住望城街道 村、社 (村民组),因 (原因)生活不能或不完全能自理,需关爱帮扶。
二、帮扶责任人服务期限
关爱帮扶联系人服务期限为一年,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正常情况下一年续签一次,若关爱帮扶联系人服务工作不到位,或因其它原因而发生变故等情况,甲方将终止与丙方签订的协议,自动终止丙方的服务期限。
三、包保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划分
根据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等级评估,评估等级为三级的关爱帮扶对象,明确协议中甲方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包保联系,至少每三天探视走访关爱帮扶对象一次。
评估等级为二级的关爱帮扶对象,明确协议中乙方的包片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包保联系,至少每周探视走访关爱帮扶对象一次。
评估等级为一级的关爱帮扶对象,明确协议中乙方的包片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包保联系,至少每半个月探视走访关爱帮扶对象一次。
四、关爱帮扶联系人的帮扶内容
关爱帮扶联系人主要落实开展经常性的上门服务,帮助打扫房前屋后卫生,整理摆放生活物品,适时换洗衣被,问寒问暖、照顾起居,做好精神疏导和良好卫生习惯的培养指导;帮助及时就医送诊、购买门诊药品等日常生活服务,使特殊困难群体感受到政府的关怀、社会的温暖,享受生活的品味和尊严。
五、奖励机制与动态管理机制
街道将由纪委牵头、民政办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关爱帮扶联系人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并通报。根据丙方在服务期间履职履责情况,包保一级对象的关爱帮扶联系人予以200元/月的补助,包保二级、三级对象的关爱帮扶联系人予以300元/月的补助。补助资金凭督查通报由街道按季度拨付到村、社。
若丙方在服务期间,责任心不强,没有履行或没有及时履行关爱帮扶的内容,导致帮扶对象不满意的,一次警告、两次扣当月奖励资金、三次终止帮扶协议;如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甲方将立即终止与丙方的服务协议。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报街道民政办存档一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完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望城街道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工作督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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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关爱帮扶对象姓名: |
督查时间: |
督查结果 |
备注 |
1 |
是否开展联系走访 |
每周至少走访探视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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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开展关爱帮扶活动 |
打扫卫生、洗衣晒被、购买生活物品、送医买药、精神疏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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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爱帮扶对象家庭环境 |
门前院落是否整洁、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房间是否通风无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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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满意度 |
对关爱帮扶人的帮扶工作是否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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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人员签字: 关爱帮扶对象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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