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关于明确金安区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的通知
关于明确金安区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落实水库安全责任,扎实抓好水库安全工作,经金安区水利局研究决定,现将金安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名单和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责任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水库安全监管,确保水库安全。
一、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名单
2023年金安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详见附表)。
二、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职责
(一)政府责任人主要职责
负责水库大坝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协调指导解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水库防汛备汛工作,定期到责任水库检查,督促建立健全水库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督促编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负责预案启动,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主管部门责任人主要职责
负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行业监管责任或主管责任,指导水库管理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参与编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执行水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检查水库防汛备汛情况及水库应急抢险、水库调度运行技术指导。
(三)管理单位责任人主要职责
承担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负责水库日常安全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具体落实水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水库巡视检查、特别检查和年度检查,保障工程安全运行。
附:2023年金安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
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