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12-00011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3-12-01
发布机构: 金安区退役军人局 生成日期: 2023-12-01
来源单位: 金安区退役军人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主动回应·退役军人】公务员因公牺牲是否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认定的依据和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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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退役军人】公务员因公牺牲是否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认定的依据和标准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2-01 17:07 信息来源:金安区退役军人局 阅读次数:1394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根据《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4〕343号)精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的确认,由其所在单位或地区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发放办法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1〕317号),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和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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