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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8 信息来源: 金安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金安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编制2020年度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ja.gov.cn/public/column/6601951?type=2)。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联系(地址:金安区政府4楼;邮编:237000;电话:0564—326133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金安区财政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依法推进公共财政、民生财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财政信息主动公开,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1.2020年,金安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30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规划计划16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1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203条,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5条,新闻发布会1场,建议提案办理2条,政策解读4条,回应关切4条。

2.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金安区财政局公开重点信息48条。其中:精准脱贫7条,政府债务6条,财政资金收支运行与解读回应13条,国有产权交易16条,民生工程6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落实。明确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公开项目信息的收集、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等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金安财政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发布。2020年,我局按要求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更新,同时加强了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信息保密性自查工作。二是强化内容保障。为确保网站信息按要求及时更新,对网站和平台内容保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三是针对人员工作积极主动开展考核,按照标准对人员工作效果进行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0

8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18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新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诉讼

复议后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重视程度需再增强。财政部门信息公示量大,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同时也需要各业务股室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做切实做好信息资料收集工作,业务经办人员对各股室需要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清单化管理,及时对接股室。全面公开能力需再提升。政务公开内容越来越细化,工作要求日益提高。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需要工作更加细致。今年以来,区财政局及时做好补缺补差工作,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