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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8 信息来源: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0年度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安丰南路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9楼;邮编:237000;电话:0564—36893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深化生态环境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全区生态环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托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网站、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将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污染防治等专栏,将局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206条,生态环保重点领域公开494条,解读材料43篇。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1件,行政复议0条、行政诉讼事项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充实编辑队伍,局办公室配专人,负责编辑审核,各股室确定信息报送联络员,负责生态环境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我局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0年版以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三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网站栏目,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股室单位,按月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二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82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8

0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

85

6

行政强制

4

减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487.4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过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指导以及全局协作努力,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新颖、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如相关股室信息报送质量不高,出台的政策性文件报送不及时,造成本部门部分栏目不能实时进行更新,信息公开的质量、时间节点,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力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严把质量关。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到位、不泄露隐私,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和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的继续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克服困难,努力创新思维、创新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着力抓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实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