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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招商创业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信息来源: 金安区招商创业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金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编制2020年度金安区招商创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大部分组成,年报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安区招商创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金安区区政府2楼;邮编:237000;电话0564-3261234;邮箱:2825677972@qq.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2020年金安区招商创业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我单位政务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职能转变,提高政府信息在线办理水平,扩大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客商对招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

()主动公开情况。我中心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领导分工、领导活动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中心依托金安区政府门户网站招商专栏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招商专栏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招商引资、园区建设、企业展示、投资服务等专栏,将中心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2020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更新393条,规范性文件2条,解读材料8篇,解读产品数5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9条,无舆情回应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0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充实编辑队伍,配专人负责编辑审核,各股室配合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公示,重点公示有特色的、有成效的招商工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常态化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对检测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19〕9号)的要求,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0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三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中心门户网站栏目,结合我中心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和国家基层试点成果推广应用栏目。

(五)监督保障。一是使用新版基本目录,及时更新信息,按月统计政务公开信息,按季度形成整改报告。二是完善制度。2020年我中心修订完善金安区招创中心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府开放日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15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三是部署落实。制定实施《金安区招创中心2020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和分工》,将政务公开列入中心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股室单位,按月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四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能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但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不够创新,不够新颖,图片、视频及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较少,解读文件不够生动、灵活。发布的信息仅局限于招商引资工作方面,养老服务、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征地、食品药品安全、房地产、住房保障、教育等涉企、涉民重要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等信息较少。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