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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金融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信息来源: 金安区金融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金安区金融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0年度金安区金融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金安区金融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安区金融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安丰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金安区政府楼3A36;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26181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金安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中心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金安金融服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中心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中心依托金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金安区金融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网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把资本市场监管和高质量发展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将中心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2020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更新48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485条,政策解读合计22篇。

(二)依申请公开。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设置依申请公开查询功能,提供在线申请渠道,每季度编制发布一次依申请公开目录。今年以来,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2020年上级安全检测评估均未发现问题。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中心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0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三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及业务工作、年度考核需要实时调整我中心信息公开网站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部署落实。制定实施《金安区金融服务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列入我中心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股室单位,按月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二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发布、公众互动和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等机制需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完善;二是公开方式还不够创新,图解、视频等新媒体宣传能力还不够,可读性、感染力不够强;三是信息发布不够全面,目前我中心政务公开平台主要发布金融服务相关信息,金融服务外的信息和推送渠道还未实现全方位、多角度,公开工作显得乏力。

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强化运维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管理,提升网站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