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结合上级文件精神等要求,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编制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512826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中心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服务四公开,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一是在决策公开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在发布规范性文件之前,认真做好意见征集工作,在收到征集的意见时,及时予以反馈,同时将意见征集栏目和意见反馈栏目在政务公开平台上予以更新。二是在执行和结果公开中,加大以公开促落实、促效果。及时发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本年度发布责任分解1条、落实情况5条。三是在服务公开中,做好权责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我中心上级文件要求,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同步在区政府政务公开规定栏目进行公开。四是深化重点领域,注重高质量公开。认真做好区政府层面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积极做好公共资源配置和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把决策、执行、服务、结果“四公开”落实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通过主动公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五是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我中心严格梳理,2020年度暂无废止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数量为5份,均按照要求公布在相关栏目以供查询。
2020年度我中心共发布重点领域公开信息共计1420条,其中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649条,政府采购信息737条,国有产权交易信息7条,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27条。本年度暂未发布规范性文件。解读上级政策3条,解读本级政策2条。主动回应公开信息4条,百姓畅言反映事项均及时答复,回应率达100%。2020年度我单位未收到建议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以来,我中心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0年我中心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成立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明确综合股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各股室明确一名业务好的同志积极配合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二是制定工作计划,完善配备保障。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政务公开任务的测评指标要求、责任科室等进行分解、细化、量化,明确专人负责相应领域公开工作任务。三是突出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作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牵头责任部门,我中心积极努力做好公共资源配置和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把决策、执行、服务、结果“四公开”落实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信息是即时公开,其他栏目是定期公开。积极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积极按照区电子政务办的要求,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网站建设,根据上级部门和区政务公开办安排实时调整我中心政务网站栏目,增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调整国家集中基层试点成果推广应用栏目,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结合我中心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要求及时调整完善专题栏目和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认真落实主动公开、源头认定、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政策解读、舆情回应、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统计报送、年度报告、投诉举报办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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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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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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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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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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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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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5 |
247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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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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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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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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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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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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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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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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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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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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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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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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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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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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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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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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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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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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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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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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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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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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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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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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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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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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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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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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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政务公开队伍人员不足,缺少专业对口人员;公开方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因缺少专业对口,对各类相关文件解读缺少图文、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应用方式,可读性、感染力不够;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落实不到位,各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
下一步,我中心将努力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对各股室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并就国家集中基层试点成果推广应用、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重点落实,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准确发布,确保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及时、高效,积极推进我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