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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信息来源: 金安区医保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深化医保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全区医保系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工作领导,强化公开意识。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实现稳步提高。我局根据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申请办理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对各项民生工程开展情况、依法行政等各程序都在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保证了工作的透明度;从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管理入手,对局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属性的确定严格把关,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根据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对我局的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及时发布信息,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将局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

截至2020年12月30日,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3302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706条,政策解读23条,舆情回应31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26条,互动回应链接了“部门信箱”和“百姓畅言”两个超链接,回应关切发布31条,被申请行政复议0条,依申请公开10条,监督保障134条,新闻发布33条,精准扶贫200条,双随机一公开59条,行政权力运行337条,应急管理48条,工作规划计划5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充实编辑队伍,局办公室配专人,负责编辑审核,各股室确定信息报送联络员,负责医保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定期安排专人进行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我局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严格遵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0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三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网站栏目,结合医保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股室单位,按月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9

2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过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指导以及电子政务办领导和同志们的耐心帮助,较上一年度比,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新颖、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如相关股室信息报送质量不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时间节点,有待提高。因单位客观存在的一些原因,公众征求意见缺失,故失分较多。

(二)改进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区住建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力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严把质量关。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到位、不泄露隐私,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和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的继续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克服困难,努力创新思维、创新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着力抓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实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金安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