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9
浏览
1
回复
关于反映房屋拆迁问题
留言时间:2021-07-30 23:49:3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399
| 受理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潘市长你好,我父亲1987年在现在的金安区梅山路与皖西路交叉路口(沃尔玛对面)自建了一处商铺,因当时城市规划条例未颁布,没有土地证及房产证,现在面临拆迁,现场拆迁办也不找我们商谈补偿问题,也没有书面材料让我们签字,我父亲找拆迁办去协商,他们就说你们是违建,我们直接强行拆,你要有问题自己去上访,现在已经拆了,自1987年我父亲就在哪里做生意,87年的烟草证和营业执照,到近期的营业执照都有。包括门牌号也有15号。航拍图有显示我们房屋轮廓,但没给予标记。我父母本身是集体单位下岗人员,这个商铺是他们一辈子的心血,望潘市长能关注我们这个问题,能给予正常的拆迁补偿。
金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市重点工程处
发表于:2021-08-05 10:51:03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经查,您所反映的地块为梅山新村及周边危旧房屋改造还建项目,您户房屋位于梅山路与皖西路交叉口处,是在欧美亚大楼观光梯边上与金安服装刺绣厂1号楼夹层中搭建的房屋。该房屋无产权证、无规划审批手续且在2006年千分之一比例航拍图上无标识的房屋,故您户只能享有附属物补偿。7月27日,金安区重点工程处工作人员已与您沟通联系。如您有异议,可来梅山新村旧城改造办公室现场咨询,或与金安区拆迁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4-3268160。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