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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闲置房物业费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8-02 15:26:2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289
受理单位: 金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您好,我在金安区有套长期未入住的闲置房(从水电用量或装修可以确定),现有2个问题反映 1、按照物业有关规定,电梯运行费和二次供水费用等是可以减免的,物业公司现在要求全额付 款,不接受协商。 2、在车辆管理、道路平整通畅、用电安全等方面,未能达到相关规定。 就上述两个问题,因为物业公司势大,无法沟通,请大大可否安排相关人员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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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08-06 22:25:03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收到您的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物业管理中心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一、关于电梯运行费和二次供水费用的问题。根据《六安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用和二次供水增压水泵运行维护费用,在初期前期物业服务阶段,成本无法核算时,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按最高不超过0.40元/平方米、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按最高不超过0.20元/平方米收取,待运行规范、能够单独立表计量、核实运行成本后,根据电梯运行维护检测成本和二次供水运行维护成本据实分摊收取,年终核算,多退少补,定期公布费用收支。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住户,经书面向物业企业备案后,是否收取电梯运行费和二次供水费双方约定,最高不超过居住户收费标准的一半。区物业管理中心已责令物业企业严格按照该文件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二、关于其他物业管理的相关问题。经现场查看,7号楼一单元和二单元门口的道路地面,前期开发企业交付时,即为不规则石板铺设;7号楼单元楼大厅无电动车停放;7号楼10层的公共电表箱箱门已上锁。经走访了解,因近期龙湖天地小区正在进行外墙维修,维修师傅从电表箱处接电,未及时对电表箱进行上锁,维修结束后,已及时上锁。由此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为规范电动车停放秩序,物业企业已在小区内,加强电动车文明有序停放的宣传,在楼栋前规划设置了电动车停放区域,安排安保人员定时进行巡查,对不规范停放车辆及时推放至划线区域内有序停放。区物业管理中心已要求物业企业加强对电动车停放秩序的常态化管理,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同时,区物业管理中心将联合区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领域相关收费项目的监督管理。我区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联系沟通,如您发现物业企业存在相关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请及时联系金安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64-392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