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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和谐名城小区地下车库停车费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11-12 11:48:4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614
受理单位: 金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和谐名城小区地下车库停车费由原来的150元每月,涨到240元每月,小区电梯内广告受益是否能透明公开?定价是不是由开发商随意涨价?一张通知下来一个月涨90元,是否合理,望领导给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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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11-18 20:38:31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问题反映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望城街道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11月13日,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望城街道物业办、南屏苑社区联合开发单位、物业企业现场调查有关情况,现反馈如下: 一、关于停车收费的问题。经核查,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的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公司按照车位、车库的专有权益及相关政策规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经查阅,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十条第二项规定,车库车位租赁费为150元每月,合同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本次和谐名城小区停车费涨价为开发企业行为,市住房发展中心已约谈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要求其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经望城城管大队多次督促物业公司协调,该开发商已决定维持停车位月租金150元至明年年底。11月16日,开发企业已重新制作公告并在小区及售楼部张贴,明确租赁车位的收费标准为150元/月。 二、关于电梯广告收益的问题。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获得的收益应当单独列账,业主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专项维修资金,百分之三十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经核查,根据企业章程约定,企业将半年公示一次公共收益使用状况。区城管局已督促物业企业定期对已收取费用进行公示,保障广大小区业主的知情权。 具体情况我区工作人员已分别与您沟通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望城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64-3381368;金安区发改委,联系电话:0564-3261052;金安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0564-3329673;金安区城管局,联系电话:0564-326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