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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解放路地下商业街物业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11-08 14:19:4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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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是六安市解放路地下商业街D124商铺的业主,当初因为地下商业街的地段因此购买了商业街的商铺后用于出租,希望能够有稳定的租金回报。
前期地下商业街采用的是开发企业和物业统一运营管理,后期改成了由业主自行对外出租,但是从商铺交给开发企业和物业运营管理后,作为业主的我至今没有收到过一分租金,并且在改变运营模式由业主自行对外出租后,物业公司仍阻挠和胁迫经营户不让其给付租金,使我本人收取租金的目的不能够实现,本身地下商业街就存在管理不到位,乱收费的情形,并且已经多次发生业主与物业之间爆发矛盾的情况,原以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公司能够收敛整改,并且能够真心实意为业主服务,改善解放路地下商业街的面貌,但是情况非但没有改善,反而存在变本加厉的情况;本人实在忍无可忍,特向政府部门投诉,希望政府领导能够查明情况替业主讨回公道,彻底的解决地下商业街存在的相关问题。
金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11-12 22:53:07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未收到租金的问题。经核查,该业主购买的商铺D-124号租赁合同是由业主本人与租户签订的,其中租金由租户交付给业主,期间存在租户拖欠租金一事,商铺业主已向法院提请诉讼,诉讼后租户已支付部分租金给商铺业主,并承诺于本月底前支付剩余租金。该商铺产权证已经全部办理完成,前期由开发公司进行托管,托管期间开发公司将该商铺租金用于抵购业主父亲和哥哥购买的其他商铺(C-002、C-021、C-037,C-036/037-1、D-067/069、D-157、D-159等商铺)购房款,导致业主至今没有收到过租金。针对该情况,目前业主已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对物业存在管理不到位和物业公司乱收费的问题。经核查,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有综合物业管理费用和空调等公共用电费用,经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后,已取消了品牌审核费,暂未发现乱收费现象。区城管局已责令物业企业做好日常物业服务工作,不得刁难、恶意阻挠商铺业主合法经营活动,进一步加强员工的素质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11月9日,经我区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联系,您对开发公司对D124商铺租户支付租金进行阻挠,现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安区中市街道联系,联系电话:0564-331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