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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未入住空置房物业收费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2-04-03 14:31:5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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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本人2020年在六安南山公馆购买了一套房,一直未装修居住,前期也交了近6个月的物业费,因为房屋一直空置,本人就与茂诚物业相关人员协商按照空置房政策计算物业费,但是物业要求必须提前支付一整年的物业费才能享受该政策(空置房物业费按照70%比例缴纳),本人考虑金额较大要求按月支付物业费,物业未同意,双方一直未达成意向,物业费本人自2020年10月后也未缴纳,然而物业本月准备向法院起诉本人,双方也协商无果,特请相关部门协调!个人诉求如下:1、前期未缴纳的,物业公司按照空置房政策征收(按照70%比例缴纳),个人也一次性付清 2、后期需缴纳的物业费,物业按照按照空置房政策征收(按照70%比例缴纳),个人按月支付。
金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4-09 19:19:44
您好!您反映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协调,小区物业公司已与您达成一致意见。自2020年10月至2022年4月8日期间物业费可按照1.2元/平方执行,一次性付清。2022年4月9日之后的物业费,若预缴半年以上物业费可以在1.2元/平方基础上享受7折优惠。经我区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问题,请咨询南山新区城管执法局,联系电话:0564-326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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