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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碧桂园森林公园小区物业费问题
留言时间:2022-08-07 21:12:0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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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我在18年买的碧桂园森林公园小区房子,至今未入住,但是每年物业费正常缴纳,请问对于空置房物业费,六安是否出台政策,物业费是全额缴纳么?谢谢。
金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8-09 17:41:17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了解,物业服务费按照领房通知单上约定的最后期限开始计算。《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都没有空置房物业费的有关规定。8月8日,经金安区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进行解释答复,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金安区市场局七里站市场所0564-3329673,金安区发改委价格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564-326105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